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省设计院集团等78
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政发[2017]63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10.10 【实施日期】2017.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省设计院集团等78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
知
(云政发〔2017〕6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16号)精神,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省设计院集团等78户企业(具体名单附后)履行出资人职责。
请省国资委会同上述78户企业主管单位做好企业国有产权、领导人管理等具体事项划转移交工作。请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 / 2
附件:78户企业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
78 户企业名单
一、省政府办公厅(3户) 1.广东云南大酒店 2.深圳金碧酒店有限公司 3.珠海经济特区云海贸易集团公司 二、省科技厅(2户)
4.云南省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云南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户) 6.云南省设计院集团
7.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四、省交通运输厅(5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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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省设计院集团等78户企业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省设计院集团等78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云政发[2017]63号【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10.10【实施日期】2017.1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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