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2017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我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2号)等各项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等从事井下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职业病防范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的工作岗位和作业场所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三、培训的各类人员情况
(一)煤矿主要负责人:初训1人。 (二)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培训
1、副矿级干部:初训4人,复训1人。 2、副总工程师:初训2人。
3、中层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培训:初训6人。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培训 1、井下电气作业,在册8人,初训8人。 2、井下爆破作业,在册6人,初训6人。 3、安全监测监控作业,在册2人,初训2人。 4、瓦斯检查作业,在册3人,初训3人。 5、提升机操作作业,在册10人,初训10人。 6、安全检查作业,在册3人,初训3人。 8、探放水作业,在册2人,初训2人。 (四)班组长安全资格证培训
在册9人,初训9人,其中采煤班组长2人,掘进班组长5人,通风班组长1人,机电运输班组长1人。
四、培训时间地点安排
(一)高管人员: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地点培训。 (二)安全管理人员:
1、初训按开滦矿业培训中心要求组织人员到开滦进行培训。 2、复训按兴隆矿业培训中心要求到兴隆矿业培训中心培训。
(三)特种作业人员:按兴隆矿业培训中心要求到兴隆矿业培训中心培训。 (四)班组长:按兴隆矿业培训中心要求到兴隆矿业培训中心培训。 五、其他培训
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安排,随时做出相应的培训布置。 第二部分
内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公司从业人员特别是职工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
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安监总培训字〔2005〕91号),结合我矿的实际,组织编制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2015年公司不计划再招收新职工,新工培训不列入本年度计划) 矿级培训: 一、培训对象 公司生产作业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三、培训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各单位要利用安全列会及班前会进行组织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
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四、培训内容(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四、培训内容
(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 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工伤保险知识。 (3)煤矿生产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和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机电运输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
其他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爆破安全基本知识及本矿井常见爆破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 职业病防治
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 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