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发生或可能发现原因不明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人数)。 5 、发生剧毒物品、放射源物品丢失。
6 、接诊重大意外事故、知名人士、外籍及境外人员、保健对象、大型活动的特殊情况、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群体患者。
第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主要责任科室:医务科、护理部、门诊、急诊、临床科室、放射科、检验科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防护用品。 三、传染病预警机制
1 、全院及各部门,为了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必须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 2 、预警分级
① 三级预警:外地出现疫情,本市无新病例或疑似病例在保证正常医疗秩序的前提下,由医务科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采购中心及总务科提供必要的物资储备。
② 二级预警:本市出现疫情,本院接诊疑似或确诊病例,未开放隔离区时,做好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预防科和防疫站加强消毒隔离制度的监督指导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③ 一级预警:全面启动本预案,开放隔离区,整合医疗资源,停止探视。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五、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六、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科学性及完整性。 七、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治区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员离开。
八、救治科室保留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血液标本。 九、未经批准,病人排泄物不得随意处置。
十、在市、县、区CDC 人员到来之前,医务科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划定对象,与院感科等相应部门共同实施监控措施。 十一、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患者。 十二、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 第五 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一、主要责任科室
医务科、护理部、门诊、急诊、临床科室、放射科、检验科、总务科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防护用品。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四、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五、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及严肃性。 六、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组织无关人员进人救治区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员离开。
七、按照统一要求,主治科室负责在患者左胸前分别挂上相应色带(死亡为黑色;轻、中、重伤为红、黄、蓝色色带)。
八、对于需手术治序的患者,尽可能安排在大手术室进行,并根据需要开放门诊科室手术室。
九、血库和市血液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保证血液供应。积极使用自体血回输技术,减少血液需求。
十、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的患者。 十一、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 第六 保障工作 一、人力资源保障
1 、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 2 、调配院内人力资源。 3 、兑现奖惩。 二、信息保障
1 、档案室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最新态势,了解最新的诊断标准、诊序方法。
2 、计算机中心维护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准确,运行正常。 3 、档案室随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填写表格,进行上报。 三、设备保障
1 、总务科、器械科保证重点部门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2 、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 3 、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四、后勤保障
1 、总务科科保障抢救所需的战略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 2 、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3 、保证通信畅通,并具有随时增加通信的能力。
4 、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用急救车。
5 、保证临时设施的建设。
6 、总务科保证参与抢救人员的膳食供应。
7 、总务科保证医务人员临床使用衣物的及时洗涤及更新。 五、安全保障
1 、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保卫科及时提供人员,并设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人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2 、遇有突发灾害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时,保卫部门必须及时对电力、热力及通讯部门采取保护措施。
3 、与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实施对嫌疑人的监控。 六、生活保障
1 、院办、党办负责做好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对医务人员家属的解释与安抚工作,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总务科保证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的食宿及身体健康。
2 、总务科保证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食宿及身体健康。 九、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岗应穿工作服,无菌操作应戴帽子、口罩、禁止穿工作服、鞋、帽上街和去食堂,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
2、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凡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3、应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实施消毒隔离。
4、凡污染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相关规定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应采用消毒—清洁—灭菌或消毒的处理原则。
5、传染病患者污染的环境、家具、用品、被服、餐具、便器等必须严格消毒,其排泄物、引流物必须经消毒、净化后倒入下水道。
6、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生活垃圾装黑袋,医疗垃圾装黄色污物袋统一处理。 十、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所有的医疗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
2、专管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各种医疗设备的性能,定期 消毒、保洁、维修,保持性能完好。
3、各种医疗设备应执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每班清点, 如有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以便查明原因及 追究主要责任人,要定点放置,不可擅自外借或移换位置, 以免急需用时不能迅速获取。
4、需要用时由专管人员向当班医生发放和收存,同时 做好发放和签收记录。
十一、病历书写规范及病历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卫生部及我省《病历书写规范》的各项要求, 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3、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4、出院病历一般应在7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0天,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