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法管理,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办事,不利用执法检查、管理之机“吃、拿、卡、要”,做到廉洁从政。
3、文明办公,依法行政。公开办事制度、规则、程序、标准,提高办事效率,一次说清法定条款和程序,执法行为公正、合法。
4、遵纪守法,讲究公德。对前来办事的有关人员,不刁难,不乱收费,不乱罚款,不乱扣押物品,语言不粗鲁,态度不粗暴。对违诺者,由责任人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按失职追究制处理。
5、积极做好上访接待工作。对来信,来访,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所反映的中心人员违法、违纪情况,及时给予调查,在调查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调查结果向领导汇报,待研究后予以答复和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6、提倡十字文明用语“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各科室在接待来人及接听电话时必须严格使用文明用语。
以上承诺请群众监督。
四、缺员补位制度
1、为防止工作过程中出现空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实行缺员补位制度。 2、中心班子和各科室都要制订缺员补位预案。主任不在时应指定一名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副主任不在时,相关业务由主任直接审批。
3、各部室岗位责任人因故不在岗,必须按照AB角工作制度的要求,妥善做好工作的移交。
4、因特殊原因,AB角均外出时,科室负责人必须指定一位工作人员顶岗。顶岗人员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原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认真负责。
5、因缺岗出现空档影响正常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追究工作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和单位领导的
责任。
五、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纳税人和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工作人员对办事人询问的事项负责回答和解决的责任规定。首问人是指中心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首问人的责任:
1、办事人到中心办理事宜,在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
2、办事人提出办理的事项,如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人同样要热情接待,要引导办事人至有关科室,并介绍责任人。
3、办事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诿搪塞。要充分展现中心工作人员的良好品质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第四条 首问负责制要求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在明确本人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还要了解本中心各部室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提高办事效率。
第五条 对首问负责制执行较好,主动热情为办事人服务的工作人员,中心领导和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第六条 对违反首问负责制,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经查实后,视情节应给予诫免谈话、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
1、首问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的; 2、冷漠对待办事人,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3、对办事人要求办理事项推诿搪塞,不负责任的; 4、对办事人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 第七条 首问负责制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第八条 首问人未认真履行首问负责制的,办事人员可向中心领导反映和举报。监督电话:2371088。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07年8月25日起执行。 六、接待用餐制度
1、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来我中心检查指导工作,要热情接待并作妥善安排。
2、严格控制接待用餐。对需安排就餐的,要严格掌握标准,控制座陪人数。需业务科室招待的,经分管领导同意,主任批准;其他一律由主任批准,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3、因工作需要,各部室因加班误餐的,经分管领导同意,主任批准,有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每人每餐原则上不超过20元。
4、不经领导批准的各种招待,一律不予报销。 七、请销假制度
1、中心全体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2、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一天之内的由科长批准;两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主任批准;不经批准,按旷工论处。
3、请假要有请假条,病假要有医院证明,请假条经科长签字核实、主任签字批准后,交计划财务部存放,以便年底备查,如因特殊原因来不及写请假条者,要委托本部室人员代为填写,不写请假条者视为旷工。 4、中心领导不定期抽查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作为中心领导领导工作纪律抽查记录的补充。 八、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是指中心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予以办结的制度。
2、对政策解答等常规事项咨询,涉及单个科室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办结;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以上科室的,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加结;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两位分管领导的,最迟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办结。
3、对政策规定或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也要在规定时限内说明情况。
4、对中心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超出规定时限,拖延不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告诫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和《公务员法》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警告至撤职处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九、学习制度
1、创建学习型单位,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2、学习内容按照中心的统一安排,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重点学习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事政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以及有关业务方面的知识。
3、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4、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在每周五下午进行,自学时间各部室视工作情况灵活掌握。
5、实行学习考勤制度。学习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或无故不参加,如有急事需请假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主任同意,事后要进行补课。
6、每年底组织一次学习考核。学习考核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一项重要条件。 十、节假日值班及延时服务制度
为了及时处理中心事务,特别是保证节假日出现的急、特事项按时完成,制订本制度。 1、 机关日常值班由门卫负责,各科室对本楼层值班加强配合。
2、节假日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值班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提前公布值班人员名单。
3、值班工作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因故不能到岗的,由值班单位负责人落实好代班工作人员,具体值班责任为: (1)负责当班期间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2)接转电话,签收并及时传递来文来电,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电话记录,妥善处理当天值班事宜。
(3)对进入中心院内的闲杂人员要及时进行盘查。非特殊情况,禁止外单位车辆进入院内。 (4)当班如遇重大紧急事项,要迅速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 (5)搞好值班交接工作。
四、延时服务要求:对一些应急事件,不推、不压、不拖、不靠,提供无间隙服务,不得以星期天、节假日、已下班为由延误。 五、值班责任追究:
(1)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值班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带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责任,取消值班人员和所在科室的评先资格。
(2)延时服务不到位,出现脱岗、漏岗、影响正常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告诫或组织处理。
办公制度制定工作流程 工作目标 知识准备 关键点控制 1.收集制度建议和要求 行政部在办公制度制定前,必须了解与制度有关的人员和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制定有效、可行 2.起草制度草案 2.1 行政部进行办公制度的起草,起草过程必须时刻保持同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倾听他们对制度所涉及内容的想法 2.2 办公制度起草需要参考公司其他制度和旧制度,确保办公制度同旧制度和其他制度的有效衔接 2.3 参考国家法律法规,避免违法 3.组织会议讨论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制度制定的约束性条款 2.了解办公制度的制定常识 3.1 行政部组织讨论会议,对初步拟定的制度条款进行讨论和完善 3.2 参会讨论人员包括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和行政部的主管级以上员工 3.3 行政部对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在此基础上,对制度条文进行完善 4.制度草案公示 办公制度在初稿完成后需要在公司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也可以通过公司网络进行公示,请公司员工对制度初稿提出意见 5.修改完善制度草案 行政部负责收集公示期间员工的各类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汇总、分类,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 6.制度报审 6.1 行政部将修改完善后的制度草案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6.2 总经理对制度草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字生效;总经理认为有待改进之处的,填写意见,交行政部进行修改完善,直到总经理审核通过为止 7.制度实施 行政部制定办公制度发布的通知和公告,组织公司员工了解新制度、学习新制度,按照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 5.修改完善制度草案 《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2.起草制度草案 3.组织会议讨论 细化执行 流程图 1.收集制度建议和要求 1. 促进公司员工行为的优化 2. 增强公司凝聚力 4.制度草案公示 3.完善公司规范化管理的程度 6.制度报审 7.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