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怍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指导和监督临床合理用药,推广应用临床治疗指南,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3、加强廉政建设,规范药品管理制度,增强医院药品购销工作透明度。
4、开展新药评价,参和新药购销评审,制定医院用药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5、及时处理解决医院医疗用药中重大问题和药疗事故。
6、协助药剂科搞好质量管理和经济管理工作,加强药剂科和各科室之间联系桥梁作用。
7、定期检查药剂科有关药品、制剂质量,监督药品价格执行工作。 8、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临床疗效。
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药品质量、价格、服务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审。
药剂科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医院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药事管理等药政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其实施执行,协调和激励各个部门工作,评估绩效考评,组织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协调院内相关行政事务。
3、负责医院药品供应、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指导医院药品管理和合理用药。负责药品采购、验收、养护、库存管理和药品价格维护及医院药品网络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患者用药调配工作,提供药学咨询及其他药学技术服务。
4、配合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临床科室新药申请及用药计划,按照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求制定医院用药基本目录和处方手册。
5、定期组织检查全院药品,重点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情况
6、协助临床开展治疗药物监测、用药评价、新药试用和疗效评价 工作,开展药学信息咨询、药讯编辑工作。
7、配合医院财务做好药品核算,加强药品收入和支出管理。 8、开展科研及临床药学工作,担负大中专生教学及进修实习工作。
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管理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品经费预算和采购计划,报上级主管审核,审批后组织落实。
3、依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科室各项工作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4、组织领导药品调配和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药剂调配和
制剂,保证配发药品质量合格。解决工作中出现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
5、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6、经常深入临床,参加危重和特殊病人查房和病历讨论,参和临床用药讨论,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7、组织领导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和开展科研工作;抓好人才培养和药师继续教育。
8、协助院长做好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9、组织及指导药学院校学生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技术指导工作。
10、负责对本科全体人员考核、奖惩、轮转、值班和职务晋升等工作。 11、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检查监督本部门经济管理工作和药品价格情况。
12、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严禁暗中收受药品“回扣”,严禁收受经营企业及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等行为。
13、在药剂科主任领导下,科室副主任积极协助主任做好本科各项工作和任务。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职责
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指导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药品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诱发因素、发生率和预防等问题进行分析评价、技术咨询和指导。
2、药剂科专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日常工作组织和实施,对临床药品不良反应报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作出因果关系评价,并录入电子报表,及时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