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政源 副组长:史罗玲
成 员:李晓祥 张会琼 俞洁 杨红杏 胡江 阳莉 二、 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 6% 。 三、 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5 天以上(含 5 天, 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 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 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 奖励办法
( 1 )优秀教师每期评选一次。
( 2 )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靛房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每月奖励 50 元。
( 3 )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 4 )学校从当年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县级骨干教师评选。 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