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
单位名称 变更事项 变 更 前 登记证号 变 更 后 变 更 理 由 变 更 程 序 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审 查 意 见 年 月 日 受 理 意 见 承办人: 年 月 日 审 核 签 字: 年 月 日 批 准 签 字: 年 月 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注:变更事项指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前后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编 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申请登记表
单位全称
登记证号
登记日期
代 码
业务主管单位
所属行(事)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政 部 监 制
填 表 须 知
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
单位全称 住 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从业人员数 业务主管单位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日期 职 务 邮 编 电 话 其中执业人员数 电 话 宗旨
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