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因保护国家财产或他人生命而致残或英勇牺牲的学员,学校将报请省、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十九、本规定由学校学员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颁布日起实施。
(6)教学设备、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为确保实操考试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实操设备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2、各实操室责任人负责实操设备的日常维护,实操考场负责人负责监督设备的日常管理。
3、仓管管理员负责对现有设备造册登记并对新添的设备建立档案。 4、考务员负责收集考生、考评员的反馈意见,根据考试要求提出添加新设备的申请,经校长批准按《采购控制程序》实施购买。
5、设备购买后由设备申请人负责安装调试,调试不合格则由采购负责人与供应商联系处理,调试合格则将设备编号登记在《固定资产一览表》中,同时将设备的资料交资料保管员保管。
6、设备的维护:各实操室责任人负责按照本专业设备的特性制订设备操作程序、方法以及保养维护要求。
7、各实操室设备由实操室责任人负责进行日常的维护以及考前全面维护检测,并将维护的状况记录在《设备维护记录表》中。
8、设备的管理人有责任监管设备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9、设备的维修:对于设备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故障,则由设备管理人负责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供考生用。
10、在考试过程中造成设备严重损坏,若在保修期间的设备,则通知供应商进行维修,对于不在保修期内的设备,则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确认校内是否具备维修能力,如不具备则向校长提出向外申请维修,如具备则自行维修。
11、对外修后的设备,由设备管理人负责调试确认;对于已没有维修价值的设备申请报废。
12、设备在维修期间应采取适当的标识,以防误用。
13、设备的报废:对于已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提出设备报废申请,报校长审核后实施报废,并在《固定资产一览表》中予以去除。
(7)特种作业培训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操作设备操作规程
1、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注意轿厢是否在该层井道内,然后进入轿厢。
2、开启轿厢内照明。
3、每日开始工作前,先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检查有无故障和运行不正常情况。
4、司机在使用电梯前应检查内外门锁是否失效,及厅外的信号或命令载记的执行是否正确,轿内主要安全装置,如安全触板开关,急停开关,警铃开关是否正常。
5、司机在工人工作时间,不准离开岗位,如必须离开轿厢时,应把厢内电源关闭,并关好厅门。
6、电梯严禁超载运行。司机应站在操作纵盘前用手操作电梯,禁止用身体或脚来代替操作,更不可用竹竿木条代替操作。
7、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8、严禁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 9、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超长物件。 10、行驶中不准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将轿厢停止,再换向启动。 11、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12、当电梯每日工作完毕后停驶时,驾驶员应将轿厢回至底层基础,离开轿厢后,关闭厅门及锁。
13、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司机应保持镇静,并劝告乘客保持镇静,设法通知各检修人员将轿厢移动至井道厅门外,让乘客离去。
14、如遇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或火灾时,除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来抢救外,首先应
把有关的电源切断,采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等避电灭火器进行抢救。
15、当电梯发生严重的撞顶蹲底或发生地震须经有关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订后方使用。
二、起重机设备操作规程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限位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并办理签证手续。
2、钢丝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下落时动作应缓慢。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切断电源,并关门上锁。
12、所有操作司机必须遵守相应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7)特种作业培训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操作设备操作规程
1、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注意轿厢是否在该层井道内,然后进入轿厢。
2、开启轿厢内照明。
3、每日开始工作前,先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检查有无故障和运行不正常情况。
4、司机在使用电梯前应检查内外门锁是否失效,及厅外的信号或命令载记的执行是否正确,轿内主要安全装置,如安全触板开关,急停开关,警铃开关是否正常。
5、司机在工人工作时间,不准离开岗位,如必须离开轿厢时,应把厢内电源关闭,并关好厅门。
6、电梯严禁超载运行。司机应站在操作纵盘前用手操作电梯,禁止用身体或脚来代替操作,更不可用竹竿木条代替操作。
7、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8、严禁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 9、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超长物件。 10、行驶中不准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将轿厢停止,再换向启动。 11、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12、当电梯每日工作完毕后停驶时,驾驶员应将轿厢回至底层基础,离开轿厢后,关闭厅门及锁。
13、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司机应保持镇静,并劝告乘客保持镇静,设法通知各检修人员将轿厢移动至井道厅门外,让乘客离去。
14、如遇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或火灾时,除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来抢救外,首先应把有关的电源切断,采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等避电灭火器进行抢救。
15、当电梯发生严重的撞顶蹲底或发生地震须经有关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订后方使用。
二、起重机设备操作规程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限位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并办理签证手续。
2、钢丝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
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下落时动作应缓慢。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切断电源,并关门上锁。
12、所有操作司机必须遵守相应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9)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收费及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