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电力风能(承德)有限公司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气象灾害所致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 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辖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对工作。
1.4气象灾害定义
指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 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
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员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2 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公司及所辖单位主要从事风力发电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公司业务分布范围较广,当地各类气象灾害都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场区大型露天设备如:风机、箱变、配电装置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公司成立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
3.2 公司及所辖单位成立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3各部门职责:
3.3.1公司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决策,及时组织、调动应急力量,指挥应急工作的进行。
3.3.1.2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参与应急工作,提出应急工作指导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应急工作结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组织进行分析、整改工作。
3.3.1.3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险情及处理情况,负责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与通讯联络。
3.3.2应急现场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3.3.2.1应急现场领导小组:在公司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组织指挥工作。
3.3.2.2生产技术部:在公司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气象灾害事件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3.3.2.3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负责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负责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负责所需应急物资保障。
3.3.3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3.3.3.1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负责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物资保卫等。
3.3.3.2技术咨询组:负责研究确定现场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