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
一、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安全环保部牵头各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二、机构和职责 1、方针和目标
(1)安全环保部告知主要负责人需其牵头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安全环保部牵头将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逐级(总经理→各分管业务副总经理→各部门主任→各部门成员/班组长→班组成员)分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3)各部门和班组需针对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各部门内部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有效完成。 2、负责人
(1)安全环保部告知主要负责人需其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
(2)安全环保部告知主要负责人应签订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资金、人员、时间、设备设施等必需的资源支持。需明确资源配备文件及使用记录。
(3)安全环保部告知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生产状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
(4)安全环保部告知主要负责人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对领导干部带班负全责。 3、职责
(1)安全环保部修订安委会和各管理部门及岗位员工的安全职责。需于劳资经营部制定的岗位职责中的部门和岗位相对应。
(2)安全环保部配合劳资经营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组织机构
安全环保部告知主要负责人需明确从安全生产委员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级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部门、基层班组)要配备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出具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名单文件。
5、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环保部告知主要负责人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载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实行全员安全责任保险。 三、风险管理 1、范围与评价方法
安全环保部修订风险评价管理制度,需查看制度中是否明确风险
评价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告知主要负责人需其牵头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在开展风险评价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
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风险评价方法:
1.可选用JHA法对作业活动、SCL法对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2.可选用HAZOP法对危险性工艺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3.选用其他方法对相关方面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评价准则,评价准则应包括事件发生可能性、严重性的取值标准以及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 2、风险评价
(1)安全环保部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根据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评价。
(2)各级机构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厂级评价组织应有企业负责人参加;部门级评价组织应有部门负责人参加;所有从业人员应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