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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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
录表
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签名) 单位 职务 核查分工 核查员证书编号 组长 核 查 组 成 员 组员 组员 使用说明
1. 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以及相关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 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 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 24 分)、设备设施( 33 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9 分)、人员
管理( 9 分)、管理 制度(24 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1分)等六部分,共 34 个核查项目。
4. 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 “核查内容 ”评“分标准 ”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
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 “核查记录 ”栏目中。
5. 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 0分且总得分率 ≥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
细判定为通过现 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 0 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 85%的。
6. 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 “核查记录 ”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2016年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附件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核查日期:年月日姓名(签名)单位职务核查分工核查员证书编号组长核查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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