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 附表1 供应商信用指数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分级 评分规则 实现方式 近两年内,连续10年以上(包括10年)被评为守合同供应商在信重信用单位用档案中上社会信用 (31%) 的,加10分; 传并登记守工商信用 (15%) 守合同重信用记录 近两年内,连合同重信用续5年以上(包单位获奖证括5年)10年书,按年度区以下被评为守间自动对应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加6分; 近两年内,连续3年以上(包
分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分级 评分规则 实现方式 括3年)5年以下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加4分; 近两年内,1年以上(包括1年)3年以下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加2分。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记满分90分,不司法信用数录(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或行政良信用记录、处罚 据来源于检行政处罚每发察院,由市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分级 评分规则 实现方式 生一次分别扣5分、10分1 税收违法记录或行政处罚 察院在每个偶数月月中满分100,违法推送给交易记录或行政处中心。银行信罚每发生一次用由银行评纳税信用 (15%) 欠税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扣10分,欠税估认定,暂未不良信用记录 记录或不良信启用。其余由用记录每发生一次扣5分 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报告中存在不良记录的(银行信用评级)(分情况打分) 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依据相关政务平台或政府信用平台共享银行信用 (10%) 满分100,每发生一次扣10分 司法信用 1.企业有违法犯罪记录(含行贿犯罪满分100,每发给交易中心(30%) 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 生一次扣15分 的处罚决定
1扣分出现负分时统一记为
0分,除有特殊说明外,各项二级指标满分均为100,下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分级 评分规则 实现方式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任职限制黑名单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含行贿犯罪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 3.单位职工有违法犯罪记录(含行贿犯罪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 或处理意见进行扣分,由于数据对接尚未完成,除特殊说明外,满分100,不良暂不启用。有信用记录、行效期参照处政处罚发生一罚决定或处次各扣5分、理意见的规10分 满分100,不良信用记录、行政处罚每发生一次各扣5分、10分 定。 环保信用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记(5%) 录或行政处罚 社保用工人社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行政信用(5%)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