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
同志们:
党章关于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是衡量1个党员的具体标准,是党对每个共产党员的全面要求,也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因此,每个党员都要认真领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内涵,掌控其精神实质,并自觉依照这些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实行自己的义务,规范自己的言行, 自觉保护党的利益,从而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党员的8项义务 1、学习的义务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3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履行线路的义务
贯彻履行党的基本线路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大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的主旨的义务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1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遵照党纪国法的义务
自觉遵照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守旧党和国家的秘密,履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保护团结统1的义务
保护党的团结和统1,对党虔诚老实,言行1致,坚决反对1切派别组织和小团体活动,反对两面三刀的两面派行动和1切诡计诡计。
6、展开批评、自我批评的义务
切实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穿和纠正违背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毛病,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联系大众的义务
密切联系大众,向大众宣扬党的主张,遇事同大众商量,及时向党反应大众的意见和要求,保护大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新风尚的义务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宏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1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勇敢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义务的实质及其意义
党员义务,也能够说是党员责任,是党员对党的许诺和不可推委的天职。每名党员当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时,已明白表示拥戴党的纲领,遵照党的章程,实行党员义务,履行党的决定。这也就是向党作出了许诺或约定。
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党章有关义务规定,是表示了对党员的更加严格的要求。他是把义务问题作为党员标准来看待的。为此,他还提出以下任务来保证义务规定的遵照,从而也就保证了党员的更高标准。
第1,在党员中和准备入党的积极份子中,进行广泛深入的
有关党员义务规定的教育。
第2,党员中有不遵照所应尽的义务者,党的组织必须迅速地给予批评和教育。对那些初次背背党员8项义务规定的新党员,特别要通过批评、教育、帮助,使他们不再犯类似的毛病,避免由小毛病发展为大毛病。
第3,对严重背背党员8项义务规定,破坏党的统1,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背背党的决议,危害党的利益,事实上构成了严重背犯党的纪律者,则应给予纪律处罚。
如何实行党员义务
党员实行义务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
“全面”,就是对党员8项义务的理解和实行要全面。这8项义务从政治、思想、组织、风格等方面,对党员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条都很重要,都要切实实行。
“严格”,就是指党员在实行义务时,标准要高,要求要严,不能有半点马虎和迁就。
“自觉”,就是指党员在实行义务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时时刻刻依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1是要在深入学习中全面实行:
党员的8项义务文字不多,语言也不难懂,但内涵却10分丰富。比如,第7条义务“密切联系大众”,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我们党密切联系大众的良好传统、密切联系大众对实现党的任务的极端重要性,和联系大众的方法。只有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才会有密切联系大众的自觉性、主动性,才会知道如何去联系大众,才能真正把这条义务实行好。又比如,第4条义务“自觉遵照党的纪律”,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党的纪律的内容、遵照党的纪律对党的事业的极端
重要性、违背党的纪律该遭到何种处理。这样,我们就会更加自觉地去遵照党的纪律。
2是要在研究难点问题中严格实行:
有的义务之所以实行不够好,1个重要缘由是“难”。比如第1条义务,党章规定了党员4个方面的学习内容。从党员实行这1条义务的情况看,对普通党员来讲,后面3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实行得好1些,而对第1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实行得欠缺1些。这既有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也有方法上的问题。在思想认识方面,有的党员认为基层党员是做实际工作的,理论学习没多大用途。那末基层党员学习理论是否是没有用途呢?明显不是。
3是要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实行:
实行党员的义务是与党员的本职工作紧密联系的。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既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热忱,又要掌握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只有联系实际工作,在工作岗位上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才能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否则党员在大众中就没有威望,就会在实际工作中感到爱莫能助,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这是党员必须实行的义务之1。
党员的8项权利 1、教育培训的权利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浏览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参与讨论的权利
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建议倡议的权利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批评检举的权利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作奸犯科的事实,要求处罚作奸犯科的党员,要求免职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表决选举的权利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申辩辩解的权利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罚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解。
7、保存意见的权利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履行的条件下,可以声明保存,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要求答复的权利
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要求、申述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赐与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1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的任何1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员权利的内涵
1、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和重要条件。
党员能否有效而正确在行使权利,关系到党员先进性的发挥,关系到党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保持,从而也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当年的苏联作为世界上第1个社会主义国家,是1个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