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于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对每个党员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增强党员实践先进性要求的自觉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开承诺,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落实,深化“三项创建”活动,努力形成目标明确、监督严格、奖惩分明、操作规范的新型管理机制,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为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承诺范围
全镇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 三、承诺内容
党组织承诺事项:基层党组织要以“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总体目标,注意将承诺重点与党组织的中心工作、当前工作重点、难点有效对接,与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有效对接,与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自身建设有效对接,确保阶段性目标与年度目标实现。要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最急需办的实事作出承诺;要向党员群众承诺立即整改的问题和限期整改的问题,并讲清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将要整改的问题及目标要求、落实整改的具体措施、完成整改的时间和落实整改的责任人等向党员和群众作出承诺。
党员承诺事项:主要包括学习理论知识、坚定理想信念、履行岗
位职责、服务人民群众、端正工作作风、严守组织纪律、保持廉洁自律、加强道德修养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服务群众、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没有书写能力的党员可口头承诺,由党(总)支部派人作好记录。承诺事项既要因人而异,实在具体,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又要具体可行,简单明了,明确承诺措施、完成时限,以便于对照检查,防止说空话、套话。要突出服务中心、服务群众两个重点,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结合本职工作和自身优势承诺,总体要承诺做“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表率”,具体要承诺1-2项创新性、突破性的工作项目,或1-2件利民实事,每人承诺的具体事项,要能够体现出本人作为党员的先进性和表率作用。 1、农村党员承诺。农村党员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宣传政策、推广科技、树立新风、示范创业、化解矛盾、传播致富信息、建设公益事业、关爱下一代等方面,重点承诺做促进新农村建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1-2个工作项目或1-2件实事。 2、社区党员承诺。社区党员要按照“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社区”的目标要求,以社区“党员服务站”为牵引,以“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一会六站”等活动为载体,在帮贫解困、联系群众、维护稳定、建设文明和谐小区、“一帮一”、“多帮一”、参加志愿者服务等方面,承诺做能够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问题的1-2个工作项目或1-2件实事。
3、企业党员承诺。企业党员要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以“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为载体,在推进企业发展、完善企业制度、深化企业改革、发挥党员带头作用、献计献策、技术革新、安全生产、支持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树立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承诺做1-2个工作项目或1-2件实事。
4、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承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要按照 “领导在一线服务、干部在一线创业、政策在一线体现、问题在一线解决、形象在一线树立”的“一线工作制”和县委提出的打造“六型政府”的要求,在服务中心和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创造性开展工作等方面,承诺做1-2个工作项目或1-2件实事。
5、离退休党员承诺。离退休党员要围绕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余热、为实现陈营快速发展献计献策、做力所能及贡献、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承诺做1-2件实事。 四、实施步骤及实施程序 实施步骤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科学提出承诺事项。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群众的意见,合理确定承诺重点,逐步扩大承诺内容,提高承诺标准,使其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推动承诺制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基层党组织承诺内容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会议集体酝酿提出的原则;党员承诺内容必须体现党员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承诺内容要做到
符合实际、力所能及、简明具体、易记便行。承诺事项要结合岗位实际,杜绝空话、套话,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承诺事项要“实”,能做到几条就提出几条,能完成几条就提几条,承诺书条目要清晰,操作性要强。
(二)组织审核承诺内容。党支部提出的承诺内容,要注重与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相结合,并报镇党委审核。党员自己提出承诺内容后,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党支部,由党支部按照“是不是涉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是不是结合自身实际,是不是体现先进性要求”三项要求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具体意见与党员协商,重新确定承诺事项,力求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内容选得准、定得实、做得到。
(三)全面公开承诺内容。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内容确定后,采取发放承诺书、制作公开承诺专栏、办黑板报、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将党员的基本情况、承诺事项、落实时限、联系电话及监督方式等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承诺通过党员大会、党务公开栏、制作承诺牌等形式公开;党员的承诺事项、联系方式、落实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布,同时各党支部(总支)设置意见箱,接受监督和质询,时刻警醒党组织、党员兑现诺言。
实施程序分为“提”、“审”、“定”、“示”、“践”、“督”、“评”、“奖罚”等“八诺”:
(一)党员“提”诺。由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提出承诺事项。提出承诺前,每名党员要结合学习讨论,明确提出“党员承诺制”的目的、
意义、内容、步骤等具体要求,广泛征求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注意发现自己在以往工作中的不足,听取群众对自己的愿望和要求,端正态度、明确目标、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承诺的事项。
(二)组织“审”诺。党组织及党员承诺事项提出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会进行审议;重点对党员提出的承诺进行逐人逐条的审核把关,防止出现党员提出的承诺目标过高或过低的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重新确定承诺事项。对审定的党员承诺要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经党员本人同意后,正式确定承诺事项。每个党员要根据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岗位实际,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工作实际和本人能力的承诺书。党组织及党员的承诺书要条目清晰,具体可行,杜绝空话、套话,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考评性。
(三)签名“定”诺。党组织审核通过后,将经过审定的党员承诺事项,分条列项地填写到《党员公开承诺书》中,对无书写能力的党员,由党组织指派专人根据党员的口头承诺协助拟定。承诺书由党员本人和支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公开“示”诺。党员承诺的事项正式确定后,党支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大会,由每名党员逐人公开进行承诺。支部将在单位醒目位置、通过制作党务公开栏、黑板报、承诺监督牌等形式,对每个党员的承诺事项、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向群众公布,接受其他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和质询,时刻提醒党员履行承诺。党员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