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可以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错 )
63、邮寄、异地携带烟草专卖品的,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错 )
64、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烟草专卖品。( 对 ) 65、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携带证明等的规格、式样和签发准运证的专用印章也均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 对 )
66、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携带证明等的规格、式样和签发准运证的专用印章也均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在各地分别执行。( 错 )
67、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使用有效日期由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5天。(错 )
68、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证明文书,是区分合法与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依据。( 对 )
69、省级(含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是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负责签发省际间烟草专卖品运输的准运证。( 对)
70、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或复印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随货同行( 错 )
71、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在运输过程中可以随货同行( 错 ) 72、不能在准运证有效期限内完成烟草专卖品运输的,应及时到发证机关更换。( 对 ) 73、省级以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无权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错 )
74、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必须依法向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对) 75、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成为烟草专卖品定点生产企业,其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接受烟草专卖管理和监督。(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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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烟用丝束生产企业可以自行销售产品。(错 )
77、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企业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将本企业的产品销售给烟草公司和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外的任何其他对象。( 对 )
78、进口烟草专卖品只能由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营。(对 )
79、凡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名义与外商进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谈判的,必须报省烟草专卖局(总公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与外方联系、谈判,不得做出承诺。( 错 )
80、烟草专卖法律责任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外藉机构和外藉人员)等烟草专卖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律义务和行为规范,构成违法行为所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 )
81、烟草专卖法律责任也可分为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其中主要是民事法律责任。( 错)
82、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主体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海关和公安机关四家。( 对 ) 83、烟草专卖法律责任以违法危害结果为前提。( 错 ) 84、确认烟草专卖法律责任必须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为依据。( 对 )
85、违反烟草专卖法律义务,构成烟草专卖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独立负责。( 对 )
86、烟草专卖违法行为,只要主观上是故意的,依法必须给予处罚。( 错 )
87、具备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才能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实施行政处罚。( 对) 88、查处违法案件应当坚持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 ) 89、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烟草违法案件时必须坚持重证据,重口供,重调查研究的原则。( 错)
90、查处违法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对 )
91、事实是处理案件的基础和依据,只有达到事实清楚的要求以后,才能定案处理。(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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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烟草专卖行政违法人所获得的盈利部分依法没收的行政处罚措施,称为没收违法所得。( 对 ) 93、吊销烟草专卖许可证是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 错)
94、办案人员必须三人以上,并同时在办案文件中签名盖章。( 错 )
95、查处违法案件应当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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