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第一**厂体系文件
自动化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QG/HBYT00-000-2019 修改次数:4 发行版本:D 页 码:1/4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第一**厂相关单位****生产自动化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第一**厂工程技术研究所(设计室)以下统称工程技术研究所及各**(输**)作业区。 2 职责
2.1工程技术研究所职责
工程技术研究所是全厂自动化系统归口管理部门。
2.1.1负责编制厂智慧**建设中长期规划,并负责自动化建设及改造项目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委托。
2.1.2负责自动化专业技术管理和内审考核工作。
2.1.3负责自动化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督、验收、投运、交接工作。 2.1.4负责自动化监控设备及仪器仪表的选型。
2.1.5负责厂自动化、管道泄漏报警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
2.1.6负责厂自动化各种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和报表管理工作。
****公司第一**厂2019-05-15发布 2019-05-15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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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负责厂自动化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2.1.8负责厂年度自动化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与指标分解,对自动化维修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2.1.9负责**一厂井站建设或改造中自动化工程设计。 2.2**(输**)作业区职责
2.2.1负责本单位自动化和管道泄漏报警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工程技术研究所汇报,确保自动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2.2负责本单位自动化系统的仪器、仪表台帐的建立及更新工作。 3 管理内容 3.1方案编制管理
3.1.1编制的方案符合现场的实际需求,采用的技术要先进、可靠、安全。 3.1.2方案编写完成后须经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3.2 施工调试管理
3.2.1 工程技术研究所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监督及投运协调工作。 3.2.2 生产单位委派专人参与施工监督并协助解决现场施工遇到的问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2.3 外来施工、调试的人员必须参加厂质量安全环保科和作业区组织的安全教育,熟悉站内的情况。
3.2.4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按要求办理相关的安全施工手续。
3.2.5 仪器、仪表安装前必须进行调校、检定工作,未经检定的严禁安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