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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及对策探析
作者:覃华栋
来源:《世界家苑》2018年第08期
摘 要:从“社区治理”和“现代化”必然融合的视角对社区治理现代化内涵进行阐释,接着就我国社区治理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展开分析,基于治理主体的角度指出基层政府管理的错位与越位、社会组织协作的低效与依赖和社区民众参与的缺失与受阻是当前我国社区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促进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实现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社区治理;现代化;困境;对策 一、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社区治理”和“现代化”的融合、交织共同诠释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内在含义。社区治理现代化是指在全社区治理范围内,由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区治理主体为提高社区治理的效益和质量,而不断优化和提升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动态发展过程。它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治理理念的现代化,协商共治、合作参与和群策群力应具体体现和融入到整个社区治理的过程中;二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包括基层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组织和社区公民等都可以作为社区治理的主体来为社区治理建言献策、提质增效;三是治理过程的动态化,体现为治理体系的不断优化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紧跟“现代化”的新含义、新形式;四是治理工具的多样化,基于互联网+的大背景下,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和普及为治理工具的多样化提供了条件和支持;五是治理格局的网格化,突破传统管理范式的桎梏,社区治理不再实行单一的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管理,而是强调主体的多元参与、协商共治以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向互动管理格局。 二、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 (一)基层政府管理的错位与越位
基层政府管理的错位、越位现象依然存在,对于社会组织的培育、公民社会的成长以及具体社区治理效果提升是极为不利。具体表现在:一、行政命令手段依然是社区治理的主要手段。“在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多年来一直过度干预社区的管理,还没有完全走出大政府的思维,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垄断城市社区所有资源,其特征主要表现为行政主导。”[1]在政策层面,尽管一直强调政府权力的下移和主张社区自治,而在实践中,政府却又自觉不自觉地向居委会、社会组织以及社区民众下达行政指令。二、本应由社会组织、公民承担的社区治理任务让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政府机构的延伸组织过多地承担了。三、自身角色定位不准确,对于本应同是社区治理主体的社会组织、社区居民以及企业单位等仍视为社区治理的附属部分和受众对象,治理过程中的平等对话机制尚未建立,缺乏充分的协商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