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2014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程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鄂建办[2014]227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4.09.10 【实施日期】2014.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质量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鄂建办〔2014〕22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4)》和国家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国质检质联〔2014〕432号)精神,决定9月份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为了丰富今年“质量月”活动内容,结合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北省住建厅2014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开展“质量月”活动方案、总结材料请于10月9日前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安处。 1 / 2
联系人:周科旺
电话:027-87824538 传真:027-87362418 邮箱:1024406604@qq.com
附件:1、湖北省住建厅2014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2、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
附件1
湖北省住建厅2014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4)》和《国家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国质检质联【2014】432号)精神,结合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扎实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质量月”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以厅党组成员、省建管局长张弘为组长,厅相关处室、省建管局、省住房保障局、省质安总站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全省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