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 程 论 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题目:浅析生态文明建设中农村环境
保护问题及对策 学院:信息管理与科学学院 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 姓名: 学号:
浅析生态文明建设中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村环境污染逐步加剧,生态破坏日益严重,农业环境受到严重冲击,农民利益受到极大伤害。因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介绍我国农村当前所面临的六大环境问题,分析出其产生的主要根源在于村传统的生活生产方式和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城市污染的转移等因素。并对此,提出晚上政策法律体系,发展生态农业,保障农民公平环境权益,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等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环境保护,面源污染,生态农业,城乡公平,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但是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在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同时,农村环境污染却逐步加剧,生态破坏日益严重,农业环境受到严重冲击,农民利益受到极大伤害。因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 一、我国农村环境现状及问题
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对2011年农村环境状况作了如下描述:“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和农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农村环境形势严峻。突出表现为部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染加剧,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总体状况不容乐观,且有持续恶化的趋势。具体而言,农村环境问题有如下几种[1]:
(一)农村饮用水仍存在安全隐患。全国仍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达不到安全标准,其中因污染造成饮用水不安全人口达9000多万人。有相当比例的农村饮用水源地没有得
到有效保护,污染治理不力。监测监管能力薄弱
(二)农村生活污染加剧。据测算,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2.8亿吨,生活污水约90多亿吨。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倾倒、随地丢放、随意排放。
(三)面源污染日益突出。我国是世界上化肥、农药使用量最大的国家。据统计。我国化肥和农药年施用量分别达4700万吨和130多万吨,而利用率仅为30%左右,流失的化肥和农药造成了地表水富营养化和地下水污染。
(四)畜禽养殖污染日益加重。畜禽粪便年产生量达27亿吨,8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没有污染治理设施。
(五)农村工矿污染突出。乡镇企业布局分散,工艺落后,绝大部分没有污染治理设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城市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现象加剧。全国因城市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存而被占用和毁损的农田面积已超过200万亩。
(六)农村生态破坏严重。目前我国农村还存在大量掠夺式的采石开矿、挖河取沙、毁田取士、陡坡垦殖、围湖造田、毁林开荒等行为,很多生态系统功能遭到严重损害。
总之,当前我国农村环境面临着点污染与面污染、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新污染与旧污染并存的困境。严峻的环境污染不断考验着农村环境的承受能力,同时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 二、 我国的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首先,落后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是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普遍原因。
从农村目前的污染状况来看,生态环境恶化的普遍性原因是目前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落后。我国农业生产大部分依靠化肥、农药、地膜,采用传统的耕作方式,而化肥农药的流失量惊人。一些地方氮肥的利用率在20%-50%,磷肥的利用率在10%-30%,氮、磷的利用率太低,化肥流失加剧了湖泊和海洋等水体的富营养化,造成了地下水和蔬菜中硝态氮含量超标,影响了土壤自净能力农药利用率平均只有施用量的,比发达国家要低,农药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和土壤中,使自然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破坏了生态平衡,威胁着生物多样性。据浙江省环保局的调查,浙江省被调查区地膜平均残留量为3.78吨/平方千米,造成减产损失高达产值的1/5左右。农药、化肥和地膜中的相当一部分流失在环境中成为污染物,造成严重的面源污染,农药甚至残留在农产品中,直接危害着人民的身体健康,因农药残留引起的急性食物中毒时有发生,而慢性中毒可触发多种慢性疾病,包括癌症、生殖和神经疾病、以及干扰内分泌系统等。然而,有关环境和生态保护方面的理念未能很好地融入土地整治中,主要表现在:(1)对生态自然环境方面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考虑较少,
有关环境、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不足。(2)现有规划中,对环境保护的理解局限于减少水土流失、防风固沙等自然环境因子方面,忽略了对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2]
其次,城市污染的转移仍是造成农村环境恶化的罪魁祸首之一。
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曾撰文指出:中国农民为经济现代化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但他们却愈来愈被排挤在现代化的成果之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世纪80年代1.8:1,扩大到90年代的2.5:1,2003年更达到3.2:1。拿环境来说,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城市环境的改善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通过截污,城区水质改善了,农村水质却恶化了;通过转二产促三产,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了,近郊污染却加重了通过简单填埋生活垃圾,城区面貌改善了,城乡结合部的垃圾二次污染却加重了。农村在为城市装满“米袋子”、“菜篮子”的同时,出现了地力衰竭、生态退化和农业面源污染。[3]
农村污染问题涉及家家户户,且主要为面源污染,量大面广,同时,负责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在治理方法和运作模式上也较之城区和工业污染难度更大,投入资金治理效果较城市和工业污染治理效果相比很不明显,投资回报率很低,所以农村的面源环境污染问题被“边缘化”。与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一样,农村环境问题也处于某种弱势。 同时,工业污染与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造成了局部农村环境日趋恶化。随着全民环境意识的提高,外地较大城市以及本地市区内的污染企业越来越难以生存。一方面是政府部门的管制越来越严格,另一方面又要面对周围市民的不断投诉抗议,再加上市区内企业所占有土地的超高价格,企业向农村搬迁成为理所当然的选择。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居民所产生的人均超过农村数倍的废物最终的流向也是农村,造成了从城市边缘向农村纵深发展的污染带。
三、关于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环境保护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寻找农村环境污染的解决对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农村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而且也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繁荣与稳定。因此,实现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必须做到农村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为达到这一目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一)完善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体系。
当下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这种主要依靠政策推动、相关法律呈“粗放状态”的治理模式是不足以应对不断恶化的农村环境的,同时也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对此,一方面,应该对现有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进行梳理,提升相关政策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现有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数量众多,且不断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这就迫切要求相关部门对这些政策进行梳理,对交叉内容进行协调,对于不符合农村环境现状的旧政策及时进行清理。另一方面,要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体系建设。就整体而言,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很不完善,当前不少学者提出我国应出台一部专门性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并以此为基点,根据农村环境的自身特点,制定配套的法规。这对于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构建是大有裨益的,也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依附于城市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弱势地位。此外,相关法律的制定应该建立在对农村环境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如此才能提高法律的针对性与实际操作性。[4]
(二)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5]
推广现代生态农业可以促进农业持续发展,保证食品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生态农业一生态学原理为基础,以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促进生态与经济的平衡与发展,将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列为首位,是现代农业技术集成的产业化经营体系,是多资源利用的生产体系。生态农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农业集约化经营,就是在一定的土地面积上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技术措施和老房东李,精耕细作,努力从单位土地面积上产出较多的农产品,进而达到不断提高土地生产率和 劳动生产率的目的。实行农业集约化经营,可以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充分尊重并保障农民的环境权益,使城乡公平协调发展。
地方政府应当充分重视农村居民的环境权益,重视农村的环境问题,在对政府城市环境质量考核时,也要考核辖区内的农村环境质量,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为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政府应当调整资源配置,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以及生态农业建设方面加大农村的环境保护投入。让农村居民要认识到自己拥有公平的环境权益,认识到目前农村环境问题的严重性;让城市居民认识到保护农村环境是与城市利益息息相关的。 四、结论
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制约着我国农业的持续发展,极大地伤害了亿万农民的利益。农村环境日益恶化的主要根源在于:农村传统的生活生产方式和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城市污染的转移等因素。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
点,必须完善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体系;同时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充分尊重并保障农民的环境权益,使城乡公平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侠,顾聪明,宋友坤等.浅谈我国农村环保法制建设[J].江苏环境科技,2007,20(z1):120-122.DOI:10.3969/j.issn.1674-4829.2007.z1.045.
[2] 刘展鹏,郭海军,王青梅等.环境保护在土地整理中的哲学思考[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6,12(12):849-851.DOI:10.3969/j.issn.1006-7175.2006.12.025.
[3]潘岳:环境保护与社会公平.人民网首页>环保>环境观察,2004-10-28.
[4] 林云飞.论生态文明建设中农村环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基于政策与法律对比分析的视角[J].湖北社会科学,2013,(7):37-40.
[5] 陆新元,熊跃辉,曹立平等.农村环境保护与\三农\问题[J].环境保护,2005,(9):15-21.DOI:10.3969/j.issn.0253-9705.2005.09.004.
[6] 张雪绸.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及其保护对策[J].农村经济,2004,(9):86-88.DOI:10.3969/j.issn.1003-7470.2004.09.032.
[7] 李建平.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对策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3):830-831.DOI:10.3969/j.issn.0517-6611.2007.03.099.
[8] 韩冬梅,金书秦.中国农业农村环境保护政策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13,(43):11-18.
[9] 黄德林,余韵.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武汉城市圈为例[J].理论月刊,2008,(6):164-167.DOI:10.3969/j.issn.1004-0544.2008.06.049.
[10] 马绍峰,宋德新.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9,(17):126-127,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