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京人社养发[2011]12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1.05.18 【实施日期】2011.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几个具体问题
处理意见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2011〕12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参统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9]187号)和《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7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中遇到的几个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 1 / 2
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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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京人社养发[2011]120号【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1.05.18【实施日期】2011.05.18【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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