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技术资料的使用情况和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情况。 f、样板工程的验收确认和质量通病的克服情况。 g、重大工程技术问题的处理。
h、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i、当日施工内容、部位和进度、工程内部交接检查情况,隐蔽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参加验收人员。
j、与建设、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会晤,工程的技术变更、经济签证和索赔要求。
k、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施工机具进场情况,准备使用部位,外观和材质检验情况。
l、当日天气、气温及停水、停电、停工待料情况。 m、有关领导及主管部门对工程技术的决定和建议。 (2)、试验记录内容:
a、每一单体建筑施工日志的开头必须记录该工程所有涉及资料员(试验员)本职工作的工程概况。
b、必须记录的有关材质与产品检验和施工试验的工作计划。例如:材质与产品检验工作计划、试验划分工作计划。
c、记录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数量和日期。质检员的外观检查意见。工程技术负责人对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技术鉴定及计划使用部位。
d、记录材质和产品检验、施工试验的取样部位。取样所代表的“本体”,取样数量和取样日期。出报告日期和报告编号,技术负责人对报告的鉴定意见。
e、做好技术资料的移交记录。 7)预检记录:
单位工程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主持,有关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参加,随施工过程进行技术复核,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记录,复核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记录签字手续符合要求。
8)交接检查记录
不同施工单位、不同工种之间工程交接,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记录>。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见证单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情况,遗留问题、工序要求、注意事项、成品保护等进行记录。
4、施工控制资料: 1)工程坐标定位测量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主要有建筑物位置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包括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标准轴线桩等)。施工测量单位应根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及场地控制网来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做出平面控制网并绘制成图。标准水准点由规划部门提供,用来作为引入拟建建筑物标高的水准点,一般为2-3点,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核,测定建筑物±0.000绝对高程。应将建筑物位置线、重要控制轴线、尺寸及指北针方向、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红线桩、周边原有建筑物、道路等采用适当比例绘制在空白栏内,填写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报请规划部门验线。
2)平面放线记录
平面放线内容包括轴线竖向轴测控制线、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控制线等,施工单位应在完成平面放线后,填写《平面放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3)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地下工程验收时,应对地下工程有无渗漏现象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应包括地下室外墙的穿墙管道的防水效果以及裂缝、渗漏部位、大小、渗漏情况、处理意见等。发现渗漏现象应绘图说明。
4)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应有防水层及装修后的蓄水将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蓄水方式、蓄水时间、蓄水深度、管口及边缘的封堵情况和有无渗漏现象等。
5)吊顶工程 (1) 暗龙骨吊顶工程
a.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b.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示。 c.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d.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e.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2) 明龙骨吊顶工程
a.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b.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c.饰面材料的安装应稳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d.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e.明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和龙骨安装必须牢固。 6)轻质隔墙工程 (1).板材隔墙工程
a.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b.安装隔墙板材所需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c隔墙板材安装必须牢固。现制钢丝网水泥隔墙与周边墙体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连接牢固。
d.隔墙板材所用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2)骨架隔墙工程
a.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b.内架隔墙工程边框龙骨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c.骨架隔墙中龙骨间距和构造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填充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d.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拆裂及缺损。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活动隔墙工程
a.活动隔墙所用墙板、配件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
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阻燃、防潮等特性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b.活动隔墙轨道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位置正确。
c.活动隔墙用于组装、推拉和制动的构本件必须安装牢固、位置正确,推拉必须安全、平稳、灵活。
d.活动隔墙制作方法、组合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4)玻璃隔墙工程
a.玻璃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
b.玻璃砖隔墙的砌筑或玻璃板隔墙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c.玻璃砖隔墙砌筑中埋设的拉结筋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位置正确。
d.玻璃板隔墙的安装必须牢固。玻璃板隔墙胶垫的安装应正确。 7)饰面板(砖)工程 (1)饰面板安装工程
a.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本龙骨、木饰面板和塑料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b.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c.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 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2)饰面砖粘贴工程
a.饰面砖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b.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