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20年4月8日完成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2、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布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8日。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3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0年3月17日 3、授予数量:100.90万份 4、行权价格:16.68元/股 5、股票期权对象及数量:
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100.90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前本公司股本总额12,000.00万股的0.84%。激励对象合计54人,为符合公司(含子公司)任职资格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占本计划期权占目前总股号 职务 获得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总额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骨干员工等共54人 100.90 83.46% 0.84% 合计 100.90 83.46% 0.84% 注: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部分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 6、行权安排: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3次行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第一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第二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第三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7、行权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条件 第一个行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以2018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较权期 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或②以2018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值较2018年营业收入值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行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以2018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较权期 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或②以2018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值较2018年营业收入值增长率不低于45%。 第三个行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以2018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较权期 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或②以2018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值较2018年营业收入值增长率不低于6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考核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在行权日,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如公司当年业绩考核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现有考核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尚需改进与需大幅改进等5个等级,对应绩效系数如下: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尚需改进) E(需大幅改进) 绩效系数 1.0 1.0 0.8-1.0 0.5-0.8 0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及具体适用的绩效系数根据《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定。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份数=该激励对象因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股票期权总量×行权比例×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来行权,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与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审议通过并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四、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红墙JLC2 2、期权代码:037857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0年4月8日 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