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调查的通
知
【法规类别】资源综合利用 【发文字号】冀工信节[2015]215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15.06.29 【实施日期】2015.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调查的通知
(冀工信节〔2015〕215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提升工业和城市生活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我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与生态协调发展,决定开展2014年度全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摸清我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现状,进一步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对接京津建材市场,推进我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向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 1 / 3
二、调查对象与范围
对尾矿、废石、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冶炼渣等大宗固废开展调查,摸清产生量、堆存量、处置利用方式和综合利用水平;对废钢铁、废塑料、废橡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开展调查,摸清主要再生产品及产量、处置方式和综合利用水平。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将调查作为阶段性重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抓实,要对本地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情况作重点说明,并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下半年,我厅还将专门召开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座谈会,研究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调查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请于7月3日前报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2. 按时上报。各地要按照大宗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重点企业和项目调查表(见附件)要求进行全面调查,务于8月20日前将调查表及有关说明加盖公章后报送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文档发至jnc@ii.gov.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志峰 0311-87800296 附件:冀工信节〔2015〕215号附件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6月29日
附件1
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调查表 地区:
年产生量 (万 2 / 3
工业固废种类 年综合利用量(万吨) 累积堆存量(万吨) 主要利用途径及产品类型
吨) 尾矿 废石 煤矸石 粉煤灰 脱硫石膏 其他废渣 黑色 有色 非金属 黑色 有色 非金属 冶炼渣 高炉渣 钢渣 铁合金渣 铅锌渣 其他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