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景观高级技师培训大纲
一、编制说明
本培训打算依据《景观设计师》标准编制,适用于景观设计师(二级)职业技能培训。
各学校可依照本培训打算及学校实际情形编写具体实施的教学大纲和课程安排表。举荐教材仅供参考,各培训机构可依照培训实际情形选择。
二、培训目标
使学员进一步更系统地把握景观规划设计的原则,并能在实际工作中优化设计方案,主持中型景观项目工程的设计,并能运用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念。具有一定职业培训的能力。
使学员能较熟练地把握行业的操作技能,能进行投标洽谈等商务活动、设计任务书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具有一定工程造价和预概算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外语能力及从事设计治理工作能力。
三、培训模块课时分配
1、设计前期预备 36(课时) 2、规划和设计 132(课时) 3、工程和谐 36(课时) 4、设计业务治理 36(课时) 总课时 240(课时)
四、培训要求与培训内容
模块1 设计前期预备 1、培训要求:
通过本模块技术培训,使培训对象能够
(1)了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念,依照本职业特点,介绍设计服务的特点和业绩,进行中型景观项目咨询与商讨,并能运用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念与业主沟通。
(2)通过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了解商务活动的技术咨询,经营治理及市场策划与开发的全过程。
(3)通过现状调查与分析,能综合分析已有资料、明白得和判读遥感图片。
2、培训要紧内容:
(1)理论教学内容
1.1 对中型景观项目的设计任务要求进行梳理 1.1.1 中型景观项目设计任务书 1.1.1.1 技术性要求 1.1.1.2 非技术性要求 1.1.2 工作周期
1.2 把握与设计和场地相关的法规、标准 1.2.1 设计应遵循的法规、标准 1.2.2 场地应遵循的法规、标准 1.3 与业主商讨设计公司的类似案例 1.3.1 业主的建设期望
1.3.1.1 业主描述的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 1.3.1.2 业主对项目的回报期望 1.3.1.3 业主的治理设想 1.3.2 同类设计的案例 1.3.2.1 同类设计案例介绍 1.3.2.2 分析案例
1.4 学习国家法令、法规及合同法 1.4.1 国家有关土地的法令、法规 1.4.2 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法令、法规
1.4.3 合同法
1.5 熟悉设计业务的标准合同和其他类型合同 1.5.1 学习有关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1.5.1.1 标准文本格式 1.5.1.2 合同见证 1.5.2 其他类型合同
1.6 把握商务活动中的技术指导和条款 1.6.1 商务活动中的技术因素 1.6.1.1 标准合同中的技术条款 1.6.1.2 标准合同中的进度条款 1.6.2 技术条款与商业的关系 1.7 全面爱护业主利益和防范措施
1.7.1 爱护业主利益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7.2 合同技术风险和规避 1.8 学习项目建议书的标准格式 1.8.1 项目建议书在建设项目中的作用 1.8.1.1 项目建议书在建设项目中的位置 1.8.1.2 项目建议书编制目的 1.8.2 项目建议书的标准格式 1.8.3 项目建议书评审要点 1.9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和特点 1.9.1 项目建议书的分项内容简介 1.9.2 项目建议书的个性特点
1.10 对已把握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校核 1.10.1 资料分类 1.10.1.1 资料分类法则 1.10.1.2 资料的粗选 1.10.2 整理和校核 1.10.2.1 资料的有效性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