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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文-《中国经济通史·清代卷》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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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通史·清代卷》绪论 '\\r\\n 清代是 中国 历史 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无论在 上和 上都取得了史无前例的巨大成就。 \\xa0 清代最突出的成就是奠定了中国版图辽阔的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基础。清政权建立之后,统一了蒙古、新疆、西藏、 台湾 以及云贵、东北等各边疆地区,实行了就封建 来说最为成功的民族政策。经过经营开发,大大加强了中原地区和边疆地区的经济和 ,建立了中央政权对边疆地区有效的政治 ,使中国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巩固和 ,就是中国历史上的汉、唐盛世也无法与之比拟。 \\xa0 国家政治统一的加强,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进步。清代前期的社会经济也获得了重大发展,诸如粮食生产、 和手 工业 中的商品生产、市场一体化,以及 制度、租佃制度、雇工制度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均大大超越前代。清代社会经济是中国封建经济发展的高峰。 \\xa0 正是由于上述各方面的发展,清代前期才能以增加有限的土地,养活了急剧增长的巨大人口,取得了世界农业史上了不起的成就。同时,上述各种经济和制度的发展变化,都是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的新的积极困素,并都是不可逆的。清代是中国传统社会向 现代 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它们为中国向现代化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历史前提。 \\xa0 \\xa0\\xa0一、农业经济与赋税制度 \\xa0 \\xa0\\xa0\\xa0农业是封建社会最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而粮食更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生产对一个农业国家的经济,特别是对于一个封建国家的经济,真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粮食总产量代表封建国家的经济实力,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反映土地利用的效果,是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清代的粮食生产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它的发展同任何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样,都是由时间上的上升运动和空间上的扩散运行交织而成。清代各地的粮食亩产,与前代相比,均有所提高。只是农业比较发达地区提高的幅度小一些,其他发展中地区提高的幅度大一些。清代粮食生产最突出的成就是地区扩散,即粮食亩产量在全国广大地区普遍提高,从而导致了粮食总产量和全国平均亩产量的提高。 \\xa0 清代粮食生产的发展,具有多方面的原因,从粮食生产本身来说,首先是多熟复种制度的推广。有明一代,北方地区的土地利用并不充分,复种指数不高。到了清代,特别是到18世纪中叶之后,北方各省除一年一熟地区外,山东、河北、陕西关中等地区已比较普遍地实行了三年四熟和二年三熟制,并逐步完善,趋于定型。江浙、两湖、江西、四川诸省双季稻、稻麦(油菜、豆类)等一年两熟制得了大面积的推广。福建、广东麦、稻、稻的一年三熟制也得取发展。这些都使耕地的复种指数获得较大的提高。 \\xa0 其次是水稻、玉米、甘薯等高产作物得到推广,粮食作物结构得到调整。水稻在清代有明显的发展,它不仅在粮食作物的比重中已占绝对优势,而且在地区分布上也遍及全国。经过水稻北移,在北方13省中,除黑龙江外,尽管播种面积大小不一,其余12省都有了水稻

种植的记载。谷子、高粱等杂粮本来在北方占有重要地位。到了清代,玉米种植得到发展,代替了一部分高粱和谷子的种植面积。甘薯,明代还只在闽粤一带种植,17世纪初开始向长江流域及江浙沿海地区扩展,18世纪更向黄河流域扩展,逐步普及到全国,成为许多地区的重要作物。 \\xa0 再次,品种改良,栽培管理、肥料积制施用等精耕细作 ,由官府或民间推动,特别是移民的传播,在各地得到广泛交流。清代,在人口压力下,闽、粤、湘、鄂、赣各省有大量移民去开发中西部地区。他们将深耕、选种、施肥、复种等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这些地区,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如在四川,据乾隆《巴县志》说,“耒耜耘籽之工与勤,土著不及楚人,楚人不及闽广”。同治《成都县志》也说,“农事精能,均极播种之法,多粤东、湖广两省人”。又如陕西、四川、湖北毗邻山区的开发,外地移民也作出了重要贡献。如道光《宁陕厅志》说,“楚民善开水田,蜀民善开山地”。《三省边防备览》也说,“南人善垦稻田”,他们“用南方渠堰之法,以收水利”。汉阴厅有些地方已“一岁之获,可支数载”。①。 \\xa0 最后,开垦荒地、改良土壤、改造低产田、兴修水利和植树造林等农民长期的劳动积累得到了充分发挥。所谓劳动积累,是指活劳动不经过价值形态,直接物化为生产条件或物质财富,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农业中,只要“付出更多的劳动量,不必预付新的劳动资料,也可以提高肥力,这又是人对 自然 的直接作用。这种作用无需新资本的介入,也会成为扩大积累的直接源泉”②。上述这些农业生产活动,在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开展,特别是农田水利建设,清代兴建了大量的中小型灌溉工程,这些工程大多是随处因地制宜而修建的塘、陂、渠、堰,灌溉面积虽不很大,但积少成多,从全国整体来说,却收到了巨大的灌溉效益。这些农业生产活动,虽然要支出少量材料和工具费用,但主要是靠追加劳动力。在手工工具条件下,农民劳动积累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xa0 ———————————————————— \\xa0\\xa0①\\xa0\\xa0嘉庆《汉阴厅志》卷9。 \\xa0\\xa0②\\xa0\\xa0《资本论》第1卷第166页。 \\xa0 有人认为,清代人口剧增,而耕地没有相应增加,按人口平均的耕地面积不断缩小,人口与耕地的矛盾激化,甚至出现了所谓“人口爆炸”,使农业生产长期陷于停滞局面。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封建社会人口的增加,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基本上是同步的。耕地面积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不能随着人口增长有相应增加,按人口平均的耕地面积会出现缩小的趋势。但是,随着城市和市镇经济以及手工业的发展,非农业人口大量增加,每个农户平均耕地下降的程度,并不如每个农民平均耕地下降程度那么大。就是在一些人口密度大、耕地紧张的地区,每个农户平均占有耕地仍然超过在集约耕作方式下力能耕种的规模。同时,由于多熟复种制度的推广,复种指数提高,播种面积实际上超过了耕地面积,这也会缓和人口与耕地的矛盾。尽管非农业人口增加,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扩大,清代前期的粮价只是持续缓慢上升,道光年间还一度出现较长时间的粮价下跌,这说明粮食总需求与总供给是大体平衡的,或者说是一种偏紧的总量平衡。当时的耕地与传统农业的需要基本上还是适应的,人口与耕地的矛盾并不如人们所宣扬的那么大。 \\xa0 有人承认清代农业和手工业中商品生产增长、市场流通扩大、商品经济发展的事实,但却认为农业生产仍处于停滞状态。这无疑是一种悖论。我们知道,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劳

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当然也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商品经济的发展只能建立在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发展的基础之上。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上的一部分人用在农业上的全部劳动一一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一一必须足以为整个社会,从而也为非农业工人生产必要的食物;也就是使从事农业的人和从事工业的人有实行这种巨大分工的可能;并且也使生产食物的农民和生产原料的农民有实行分工的可能”①。可见包括粮食生产在内的农业生产的发展,是商品经济发展题中应有之义。上述论断无疑是不正确的。 \\xa0\\xa0\\xa0\\xa0—————————————————————————— ①\\xa0\\xa0《资本论》第3卷第716页。 \\xa0 有的人承认清代农业生产发展了,但认为农业劳动生产率是停滞甚至是下降的。清代农业劳动生产率是提高还是下降,牵涉到复杂的 计算 方法 问题 ,更缺乏系统的确切数据,一时难以作出判断。但应当指出,发展农业生产,需要提高农业的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三者的统一便构成农业生产总体经济效益。而三者的提高,必要根据具体的国情,有重点地施行,一般是难以齐头并进的。在人多地少的条件下,土地产出率,即单位面积土地提供的价值量具有决定性地位;在人少地多的条件下,劳动生产率即单位劳动创造的价值量具有决定性地位。清代人多地少,农产品供应紧张,因此,广大农民首先抓紧了同提高土地产出率有密切联系的水利、良种、施肥和精耕细作等各项措施,把发展农业生产的重点放在提高粮食亩产量上,从而增加了有效供给,养活了急剧增长的庞大人口,发挥了重大的历史作用。在当时的具体条件下,要求农业劳动生率也有大的提高,无疑是难以做到的,也是不适当的。 \\xa0 清代农业生产的发展,主要是广大农民勤劳奋斗的结果。政治权力是上层 诸因素中能动性最大的因素。在封建社会中,国家政策和赋役制度决定着土地、劳动力和资金等生产要素的组合方式与效益水平。清代农业的发展,与清政府提供了比较合理的政策与制度安排也是分不开的。 \\xa0 \\xa0\\xa0农业是封建赋税与封建地租的基本来源。历代封建政权都实行重本抑末的政策,即重视农业的政策。重本抑末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重本。它们虽常强调抑末,实际上抑末也是为了重本,以保护农业和农业劳动力。清代以来,对 业的抑制已有所松弛,却始终紧紧抓住重本这一面,采取了招抚垦荒、赈恤、蠲免、治水、发展多种经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保证农业的不断再生产,防止小农经济的分化。这从根本上也是维护封建政权和整个地主阶级的经济利益。 \\xa0 清代的人口与耕地的矛盾,康熙末叶已显露端倪。到乾隆间日益突出。康熙、雍正两朝都高度重视发展农业生产。乾隆朝更提出了一种类似大农业的思想,要求发展多种经营。乾隆七年,清高宗指出,“如果园圃、虞衡、薮牧之职以次修举,于民生不无裨益。国家承平日久,生齿日繁,凡资生养赡之源,不可不为亟讲”。他要求各省督抚率州县经昼地利,“所当因地制适,及时经理①”。当时各地督抚,特别是府州县各级官吏多有所举措,地方大吏中,陈宏谋尤为突出。他提倡在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也发展农产品商品生产,使农民于温饱之外,并能力“致富饶”。他在《训俗遗规》中说,“三农九谷之外,均有足以佐日用之需,为生财之计者,如木棉、茶、葛、枣、栗、柿、梨及桃、李、林檎诸杂果,随处皆是也。田园之播种,若芋、若瓜、若姜蒜、若萝卜及各种时蔬。水泽之滋生,若菱、茨、莲藕等类,皆足佐盘飧而通财货。外此如桐柏之为油,竹木之利用,种难尽列,其利尤普”。“小之可以充口腹,供日用,大之可以通商贩,致富饶”。《清代史稿·陈宏谋传》说他“外任三十余年,历行

省十有二,历任二十有一。莅官无久暂,必究人心风俗之得失,及民间利弊当兴革者,分条钩考,次第举行”。清代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商品生产的发展,与清政府的提倡也是分不开的。 —————————————————— \\xa0\\xa0\\xa0\\xa0①\\xa0\\xa0《清宗实录》卷169。 \\xa0 赋税蠲免是清政府一项重要经济政策,《清史稿·食货志》视为“古今第一仁政”。蠲免之制有二,一日恩蠲,凡遇国家庆典,或巡幸,或用兵,辄蠲免田赋。一日灾蠲,有免赋、有缓征、有赈、有贷、有免一切逋欠各项。赋税蠲免的实行与清代相终始,大大超过前代。但从蠲免次数与钱粮数量上说,以康熙、乾隆为最多,多次普免天下钱粮,因天灾而蠲免赋税的次数,史称“不能悉举”。清代前期,因各种自然灾害获得蠲免赋税的州县达15713个次,共约蠲免地丁银1.2亿多两。康熙、乾隆两朝还免除各省赋税积欠银逾4600万两,其中包括灾年逋欠银约1500万两。清代还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以赈济、借贷为 内容 的低层次社会保障制度,在灾荒年份对农民实行赈济,在平常年份向农民贷放生产资金。清代前期,清政府支出的灾年赈济约为银4.5亿两①。清政府通过这些蠲免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赋税负担,颇舒民力,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也缓和了社会矛盾;巩固了清政权的政治统治。 ———————————— ①\\xa0\\xa0上述各数请参阅李向军《湾代荒政 研究 》。 \\xa0 按田亩征税和按人户派役,是历代封建王朝长期采用的征课办法。赋是封建政权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人民最感痛苦的是重役的征调。汉代的赋役制度是赋役并重的典型。西晋的户调、唐代的租庸调仍大体是赋役并重。唐中叶后实行两税法、宋代实行两税,开始向重赋轻役的改革前进。明代中叶实行一条鞭法,各项复杂的田赋附征和各种性质的徭役一律合并征银,徭役银不由户丁分派,而由地亩承担,打开了废除徭役和人头税的通道,但未能彻底施行。清代继续了明代的这项改革。清代所征代役银两,称为徭银或丁银,按照人丁征课。康熙五十一年,清政府宣布以康熙五十年的全国人丁数作为定额,不再增减,对以后新生的人丁不征丁银。这就是所谓“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人丁数和丁银额的固定,就为实行摊丁人地的改革准备了条件。 \\xa0 摊丁入地是将役银归于赋银,将人丁税并人土地税,一律按田亩征收。这项改革,雍正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除少数地区外,到乾隆初年已基本完成。从此丁银才转变为消除了徭役性质和人头税性质并以土地为征收对象的赋税。这项改革,把康熙的永不加赋与摊丁人地结合起,利用地亩稳定性的特点,使固定了的丁银总额更易于征足,就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充实。同时,由于地亩增长缓慢,地丁合一实际上使赋税正项的总额也长期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表现出税制统一、简化和定额化的鲜明特点。这些都使封建赋税制度臻于完善。中国封建社会历时长久、艰难曲折的赋役制度改革终于得到基本完成。 \\xa0 摊丁入地之后,田赋虽有所增加,但免除了城镇工商业者、手工业者和无地贫民的丁银,客观上有利于工商业和佃农经济的发展。在封建社会中,每一个赋税征收的中间环节,都有可能成为官吏贪污中饱的机会,简化了征税环节,减少了丁银编征可能滋生的弊端,也会有利于自耕农与中小地主。摊丁人地之后,为废除束缚人民人身自由的编审制度创造了条件。乾隆年间停止编审,对于人户的自由流动已不大干涉,这也有利于加强地区联系、城乡联系,人们谋生的出路扩大了,这也会促进工商业的繁荣。 \\xa0

清政府的这些农业政策,总的来说是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但吏治的良劣为封建国家经济政策能否得到切实贯彻的关键。在封建社会及封建专制主义官僚体制之下,吏治的腐败是不可避免的,国家政策的失效因之也是不可避免的。就是在吏治较好的时候,有所作为的循吏和良吏总只是少数,经济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通常会打折扣。吏治败坏的时候,政策更会严重失效。如从农业赋税方面看,康熙间是清代吏治较好的 时代 ,当时有些地方已是“私派倍于官征,杂项浮于正额。一旦水旱频仍,蠲豁则吏收其实而民受其名,赈济则官增其肥而民重其瘠”①。乾隆末年以后,吏治日见腐败。官吏通过寻租以贪污中饱,更是难以遏止,政策的有效贯彻也就更难了。清政府的工商业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的实行也大都是这种情况。 ———————— \\xa0\\xa0\\xa0①\\xa0\\xa0《清史稿·熊赐履传》。 \\xa0二、手工业与商业制度 \\xa0 在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清政府又采取了“恤商”和“利商便民”的政策,并“首除烦苛”,尤其是对矿业开放民营,清前期手工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突出表现为官营手工业的衰落和民间手工业的扩大兴旺。商品经济的发展、民间手工业的发达决定了官营手工业必然衰落的趋势。官营手工业的衰落过程始于明代中叶,明后期织造、制茶、冶铁等官营已经停废,匠籍制度开始瓦解。清初明令废止匠籍制度,标志着官手工业中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清前期官手工业继续走向衰落。一些行业开放民营,如盐、铁、铜铅、金银矿等;一些行业被民间手工业所取代,如造纸、酿酒等;尚存的一些,在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上进一步缩小,生产过程开始部分依赖于民间手工业的设施、人力,如织造、陶瓷、造船等。历时2000余年曾占有重要地位的官营手工业已严重萎缩,难以重振。 \\xa0 与之相对照的是民间手工业,特别是农民家庭手工业的空前发展。手工业与农业的结合是传统农民家庭充分利用家庭劳动力的最合理的经济结构。清前期,随着土地垦辟、农业生产发展, 农村 手工业中的商品生产向广大农村地区扩散,农民家庭手工业普遍发展,构成这一时期农村经济发展变化的显著特征之一。 \\xa0 在一些发达地区,如江南地区,商品生产的发展导致农民家庭生产结构的变化。在农业与手工业的关系上,商品性生产的手工业开始转化为主业,而农业则退居次要地位。农民家庭虽还没有脱离农业,但已转为主要依赖手工业收入来维持大部分生计。就清前期看,这部分农产的数量在总体上虽还不多,但呈现为一种日益发展的趋势。农民家庭以经营商品性手工业为主。表明其家庭经济与市场的联系在加强,其兴衰开始受市场形势所 影响 ,生产安排开始受市场价值 规律 所左右。也就是说,传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农民家庭经济的传统模式,首先从手工业商品生产的加强这方面打开了突破口。 \\xa0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清前期并出现了手工业与农业分离的趋向。在一些商品生产发达的地区,手工业生产的分工和专业化有了发展,出现了专门从事某一行业、某一工序的独立的手工业者或生产单位(作坊、工场),如丝织业、陶瓷业中的情形。一些农户则有田不耕,转租给他人耕种,自己专门从事手工业,如丝织、砖瓦、榨油、酿酒等行业的情形。由于大量手工业常年雇佣劳动者现象的出现,在一些地方劳动力市场已经形成。一部分脱离了农业的手工业者开始向城镇集中,在 交通 便利的地方形成了一批以手工业为主的城镇。那些以商业为主的城镇,许多也是以经销手工业品为主,在其四郊分布着大量专门或兼业的手工业者。这种状况使清前期社会经济出现了一种新面貌,或者说是一种新的因素,即出现了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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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通史·清代卷》绪论'\\r\\n清代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无论在上和上都取得了史无前例的巨大成就。\\xa0清代最突出的成就是奠定了中国版图辽阔的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基础。清政权建立之后,统一了蒙古、新疆、西藏、台湾以及云贵、东北等各边疆地区,实行了就封建来说最为成功的民族政策。经过经营开发,大大加强了中原地区和边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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