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桥街道国家安全主题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项目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单位须知及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1 1.1 1.1 1.1 1.1 1.1 1.4 2.1 16 12 14 内 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承包方式 质量标准 工期要求 资金来源 招标范围 说 明 与 要 求 新城桥街道国家安全主题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 南通市崇川区 合同估算价9万元。 包工包料 合格 中标单位须在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次日进场,并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整体施工进度。 自筹 新城桥街道国家安全主题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报价 投标有效期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壹仟捌佰元。(递交方式:现金,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如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在 2020年7月4日17时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不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1585059451@qq.com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崇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将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公布。 12 6.2 提交疑问材料 时间及方式 13 13.1 踏勘现场 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答疑时间 说 明 与 要 求 答疑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7月4日17时前 16 17 18 18.4 20.1 21 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9万元。凡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 叁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贰 份。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15时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新城桥街道办事处216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7月13日15时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新城桥街道办事处216会议室 按规定组建 投标单位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的5%。 中标公示结束后四天内按招标文件规定数额向招标人递交全额履约保19 20 24 25 开 标 评标委员会 21 35 履约保证金额 证金。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工程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 单位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新城桥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89002338 单位名称: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 系 人:柴九玲 联系电话:180128803014 邮 箱:1585059451@qq.com 22 招标单位 23 招标代理单位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具备施工条件。
(2)施工用水、电:水、电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费用综合考虑到工程报价中。 (3)场内外道路:现状,临时道路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4)其他:投标单位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交通组织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交通组织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
中标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并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的管理,做好与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成品保护、防盗等工作。
投标单位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如若对现场施工条件有疑问,请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视同认可。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且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1.4承包方式说明:
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包工、包料(发包人供应或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包成品养护、包风险等。
1.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类似内容;
(2)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单位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平安法治类宣传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相关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3.投标费用
3.1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现金)招标文件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中标单位需承包本次招标的评审费。
3.2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中标后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4.1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单位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单位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单位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2 投标单位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单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单位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
4.3 招标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单位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4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项目说明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5.2根据本章第6、7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单位查阅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单位从“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单位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
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单位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单位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单位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
6.2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单位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底、招标控制价等文件存在前后矛盾,部分条款说明不清、存在歧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存在限制性条款等有疑问的应在 2020年7月4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585059451@qq.com (不具单位名称,不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在收到疑问材料后2日内予以解答,并于 2020年 7月6日17时前将解答内容(若有)以电子文档上传至“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自行下载。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未以书面、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疑问(质疑)的,视为投标单位接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注全部条款。开标后投标单位再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或投诉的,招标人有理由不予受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南“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向所有投标单位公示,同时报崇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单位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投标单位所提问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单位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已作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向所有投标单位公示。
7.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为保证投标单位合理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合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7.3本工程采用电子答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南通市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