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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专享]Yale耶鲁大学中国留学生独家英语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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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很长但很有教益,希望大家认真读完。

本学期伊始,我标到了Aaron Ritzenberg的English 120 seminar——一门在过去三年被100%学生评价为Very Good/Excellent的传奇。第一次去上课,区区15人的教室居然一窝蜂塞进了15个tenant(中签者)和35个uncertified shopper(没中签但心有不甘的孩子们),让老夫作为tenant优越感油然而生。事实证明群众眼睛当真是雪亮的。在短短75分钟里,我就暗自笃定: 大学以来上过的近二十门课程中就数这一个最为给力。无论老师、内容、精神、模式,方方面面都彰显成熟和个性——也完美对应着我的口味。倒不是说我怎么成熟 而多有个性……只不过两年以来,初次和一门课程能有如此默契。老夫固然文拙笔浅,却好歹胸怀一颗热爱读书写字的心。去年刚搬进校园,便开始在

Directed Studies里将三千年西方人文精神史用短短两个学期囫囵吞枣、不一而足;可是尔后虽然打 嗝放屁都嗅得是一股子洋气,但却未见在遣词造句上有何飞跃。犹记教授们揣着tenure,守着三十年烂熟于心的经验和知识坐拥数十本古籍,发放下来的 prompt却无一不是段落剖析、名家对比,“focus on the text, only the text, and nothing but the text”。本来,究其心于其文也无可厚非,况且在Literature, History and Political Thought 和 Philosophy各自的领域中,也有十数本经典可以遥相呼应;但是当思想剥离了现实土壤、仅仅被形而上学桎 梏在理想国巅供人瞻仰、在一串串footnote中间你来我往之时,这些思想所孕生的文字也难免会缺少自己的灵魂,或至少欠几分味道。正如 ChipsAhoy比起某罗伯特大妈圣诞前夜烤出的家常巧克力小饼干来,未见多么味同嚼蜡,甚至更胜一筹,但总给人感觉前者是流水线上大宗智慧的一隅,而 后者则是寻常角落,发自内心的生活。这绝不是贬损象牙塔里迸不出思想火花——只是单纯从写作角度来看,极端Academic的paper很难让作者运筹帷幄、挥洒兴致罢了,想借机炼 字、抒发文采,更是难上加难。而这点,也是本人大一期间最为纠结之遗憾。那么启动正文之前,先插段自述。

最近又有人挤兑我,揭所谓“三岁启蒙”的老底,来表达对老夫英语的不满——其实也就是很傲娇地捧了在下一番,听着也还是相当受用。不过夸人者无心, 被夸者却陷入了重重思绪。作为老夫少数勉强称得上优势的方面之一,英语已经嵌入了我每日生活的犄角旮旯,难分难解。上课要用,Reading要用,吃饭要 用,聊天要用,就连跟中国同学交流都随时在用。但我一直在索取——嗜书如命、鲸吞电影剧集,却很少有所产出;偶尔写一两篇文章还都是油头粉面的文艺范儿, 现在想想着实汗颜。现在既然有人以为,我的英语还称得上一技之长,那不管是真是假,我便尽己所能来发挥这一技好了,若能对有需要的朋友起到哪怕一丝帮助, 那便大大地死而无憾。其实对于人人网这个虚拟社区,私以为和维基百科有异曲同工之妙。一堆人猫在上面,除去八卦、腐败、彼此Stalk以外,最大的作用应 该还是各抒己见、资源共享。李某才疏学浅,堪堪几项技艺;当dota解说实在没有时间,但求写几篇工具文聊胜于无。

对于不幸读到本人文章的同学们,我给大家事先打一剂预防针:因老夫表达能力低下,很多时候需要依赖双语杂交来阐述最准确的想法。因此本文虽然对读者 朋友的英语水平没有要求,但对你们的耐心绝对是个锻炼。为了防止我突然用到什么奇怪的词汇,建议随身放一本字典,或者在浏览器上打开一个选项卡挂上 Dict.cn,或者果断关掉此日志然后把笔者

拉黑。归根结底,还是那句话:无论写得如何糟糕,拙文若能起到一点好处,老夫便深感幸哉。

那么,进入正题。

笔者今天想要讨论讨论,关于模仿的 问题。

前一段大学申请旺季中,因为我心肠太好(轻砸)而答应看了好多小盆友们的文章。也是看过之后,更有冲动要写这么一篇手记。这里不谈孩子们思想主题的 参差不齐——因为生活经历、知识结构明显会因人而异。这里只想分享一下拙见,谈谈什么样的英语行文最让人赏心悦目。

我们回到本文开始的ENGL 120课堂上。Riztenberg教授英俊黝黑的脸,整齐的衬衫,贴身的毛衣,台下小女生们发光的眼神和紧张的笑声——不,不不,我们要看的不是这些, 请把视线移植到黑板上。在那里:“Reading For Emulation”

一行大字占据了视野。Riztenberg会向你解释:这是ENGL 120整个学期课程的主题,亦是120区别于学校其他英语文学课程的关键因素。(The defining characteristic that distinguishes ENGL 120 from other English courses at Yale.) 那么,究竟Reading For Emulation有什么独特之处?

我们知道,Emulation的直译为模仿、效仿。因此Reading For Emulation就是“阅读并模仿”。

“这算什么,”看到此处你坐着沙发,吃着饼干还唱着歌,突然就笑了,“小学开始不就是这玩意儿么。”

Exactly!而且不仅在小学,模仿打我们出生起就是所有心智健全者烂熟于心的学习模式。从呀呀学语到口若悬河,从第一声“妈妈”到第一声“他妈 的”,我们都是靠不停接触、学习、尝试着运用,而最后化为己有的。但这不代表模仿就只能是婴儿的专利。接下来我就稍微绕个圈子,为模仿正一下名。

朋友,试问你手握笔杆,欲调动聪明才智写几划英语时,脑海里会经历怎样的精神活动?据我所知(which is limited at best…),大部分在国内接受了义务教育的朋友们撰写英语文章时,决然不会迸出“Emulation”这么奇葩的冲动,而更多会在脑海里经历一个翻译的过程;这一过程,套用Riztenberg的 句式,is the defining characteristic that distinguishes Chinese students’ English writings from those done by native speakers——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尤其是那些特别认真上英语课、成绩顶呱呱的好学生们,(譬如高中班级里除了我之外几乎所有人)其英语作文虽准确如 手术刀,严格如仪仗队,但字里行间无处不散发着故土的芬芳,昭然若揭。

之所以for practiced eyes, 英语文章里的“中国印象”往往能一目了然,很大程度便是拜这”Mental Translation Process”所赐。试想,如果你写一篇英语文章的方法是先用中文在脑海里打好草稿、再把关键性字眼一个个翻译过来、最后拎个句式把所有成品穿起来的 话,那么恭喜,你的工作原理已经和Google Translator别无二致了。当然,同学们比起机器会运用更加潇洒的词汇,更加复杂的句式,但追根溯源,把完整的思想断章取义、尔后破镜重圆的这种写 作模式,无于把一只瓷瓶大卸八块、分别涂漆,再拼接起来以求多福——也许整体效果能勉强过关,但每个碎片之间的裂隙仍会夺人眼目。那么,如果存在这样的问题,该怎样处理呢?

于是,我们终于兜完了笔者先前提到的那个大圈子,可以开始解读一下”模仿”究竟意义何在。

“读书破万卷,下笔若有神”,绝对不是玩笑话。试问看罢这许多典籍会教你怎么遣词造句不?不会。会教你这风格如何排比那风格如何象征不?不会。它们 所做的只不过是在你脑海里深深植入了一些概念:文章怎么写你会觉得好、怎么写潇洒、怎么写过瘾、怎么写腻歪。汉语如此,英文亦然。举一个我自己的例子。

刚到美国之后,我跟舍友马克思每日谈笑风生;这孙子是个美韩混血,不过除了酷爱星际魔兽之外基本嗅不出泡菜国气息。我们第一次聊天开始不久,他就很 好奇地问题连珠“你从哪里来?”“中国哪里?”“你来学校之前住在北京?”“你在北京受的教育?”“你一直在中国住着?”——尔后,他很kind地表 示”Man your English is excellent,” 然后转身开始补刀。过了一段时日之后,马克思有天突然表示:他能听出来我和美国人之间的区别了。我很惊诧,因为我都不能。我曾尝试多次想换个好听点的口音,不过一张嘴 就是美国腔,而且不带任何regional accent,纯粹是标准的普通话调调。“愿闻其详”。我认真地侧过身来,听马克思讲解。

马克思说,他所指的区别不在于口音,而是在于口气。“更确切的说,”他的眼镜很帅地反了一下光,“是你的用词(word choice)。”“比如呢?”

“比如上次,你用了’surreptitiously’这个词,而正常的美国人大多数会拿’secretly’代替;再比如你有次用’Never have I witnessed…’作为开头, 而正常的美国人张口想都不想就会说’I have never seen…’之类的句式。这不代表你的说法有任何错误,in fact,你说话的方式更像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English Speaker。但与此同时,你用的词和句式都不是一般人会脱口而出的那些类型——这也就是我先前提到的‘区别’。不是你说话的方式,是内容。”他若有所 思地点点头,然后转身开始补刀。

马克思的这番话非常发人深省。回首过去,我这些年来学习英语的方法基本就是靠日复一日的接触和模仿,接触和模仿。而我接触的材料,大多都是原版读物 的有声书,还有经典影视作品、电视剧集;这其中,更以有声书为甚。

有声书的内容虽然是扯大嗓门讲出来的,但是毕竟来源于书本;而我成日浸淫其中,也无法避免地在自己的言辞里地沾染了相应特点,具体表现为:喜用书面 词语,喜用倒装句式,喜用音节丰富的长单词,喜混用英美两地方言,等等。因此,即使我能伪装成ABC混进美军,我也会轻易被战友们一举识破——因为当有人 跟大伙抱怨他被上司罚了200个俯卧撑时,我会同情地道:”That’s rather unfortunate.” 而不是”You’re fucked.”

总而言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读鲁迅你会把一对枣树分开描写,读琼瑶你会把一切对话变成反问。那么如果你最可靠、最频繁的英文阅读资源来自高中全 日制课本、或是每周统练的试卷,那么朋友,你的英文写作现状不容乐观。私以为,国内大部分高中英文课本编得不差——是相当糟糕。若把自己拘束在课堂内,不 仅学不出地道的英语,就连基础都很难打好。但是你又不能指望尼玛教育部去有所作为,所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就显得格外重要。

对于高中英语基础扎实、希望开发英文语感的朋友们,我的建议是劝 大家去找到一位自己欣赏的英文作家。不要太古典,不要太疯狂,最好是那种擅长波澜不惊、返璞归真的主儿。用他/她的书充斥闲暇,把他/她的文风作为模板。 你可以摘抄,可以朗读,也可以把一段话当成词牌、转而用自己的东西填满。假以时日——也许耗时会短得出乎你所料——这位作家很多的特点便可以据为己有。从 此再写文章,当你遇到某一类熟悉的想法、题材或者逻辑时,你就可以本能地回忆出与之相应的英文文法结构,直接套现,从而省去了“翻译” 的过程,而得以直抒胸臆。想法虽然可以精彩无限,但最终能体现几分出来完全取决于表达手段的有效与否;因此行文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让你写出的内容尽可能对 得起你做出的思考。而我们常说,简单明了的文字往往最直接、有效;所以与其花20分钟揣摩“蹩脚”这个词怎么转译成英文,不如把自己整段整篇想要表达的含 义理清楚,随后与熟悉的经典文风相印证、相结合,继而让最贴切的单词和句式从记忆中自然流露、落水无痕。事实上,这种没有匠气的文字,一定会比乱捅大词、 但缺乏连续性的文章要有说服力的多。同样把模仿的建议,送给英语能力已经出类拔萃、但渴望进一步提升 自己的朋友。模仿不仅能提供一台良好的基础,更可以在基础上搭建出美轮美奂的华居。如果你的能力已到,那么当邂逅精彩的英文作品时,要记得省下来,不看译 本,然后通过Amazon、各地外文书店等渠道去尽量搜寻原版。要多读书,读好书,读原版。当你找到了自己钟情的文字,偏爱的作家,也许你就能领悟到自己 最适合的风格了。不要嫌丢人,不必拘泥于独树一帜;越伟大的作家越经历过长期的积累。所以多多尝试去模仿、借用,去把那些精彩的小词儿小句儿偷过来充实自 己的弹药库。你会发现,这种积累可以直接壮大自己,而“偷”来的小东小西更是屡试不爽。

——当然,凡事皆适可而止。模仿可贵,抄袭却是另一码子事;该写 自己的东西时,千万别学习了名家文风,连内容也顺便学习了。这种行为无论考试平时,都还是避而远之为善。

最后,不得不提一下关于用词的问题。

正如前面马克思所指出:一个人说英语时采用的词汇,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他的血统。同样道理加诸写作上,依然适用。这当然不是所谓“大词”“基础词”之 类简单的区别,而是关乎词类的搭配,以及遣词的时机。

英文词汇追根溯源,大抵可以顺藤摸瓜到Greek/Latin-Based和Anglo-Saxon Based两种。具体区分时可以简单理解成:前者希腊、拉丁语系的英语单词往往与法语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后者安格洛撒克逊语系的英文单词主要体现为 德语源的辞藻。相比之下,法语系的文字更偏向于多音节,华丽,而暧昧,德语系的则更喜直接,节奏感强,而充满力量。譬如一个“吃”字;英文中就会 有”Eat”(德)和 “Devour”(法)。”Eat”简短,直截,一目了然,”Devour”则在“吃”最基本的含义之外,给这一动作附加了浓重的感情色彩。类似有”Kill” vs. ”Slaughter”, “luck” vs. ”fortune”, “Feed” vs “Satisfy”, “Break” vs “Fragment”, “Like” vs “Similar” 等等等等,每一对都是近义词,但每一对都表达了不尽相同的行为或深意。

简单来说,当一篇文章以德语系的词汇为主时,这篇文字会显得清晰、有 力,强劲;而当法语系占上风时,文章表意往往更加曲折、含蓄,而雍容。

针对这种区别,马克思,Ritzenberg和我抱有同样的看法:亦即当你在写文学性不强,或以叙述、分析为主的非小说类文章时,德语系的词汇往往 是最佳的选择。它们简短、易衔接,又能一目了然地描述很多行为,或形容很多状态;因此只要简单实惠的德语系单词触手可及,那么请克制自己那把在红宝书上刚 背到的牛逼词汇拿来现学现卖的强烈冲动。——倒不是说用“大词”有什么问题,但是正如Ritzenberg在第一节课上所谆谆教诲的:无论任何单词都一定 要”Deploy with purpose”,亦即搞清楚为什么要用这个词,用的合不合适,有没有更简洁更准确的可以拿来代替。在这一点上,英文写作和dota练英雄其实有异曲同工 之妙:首先要用对,其次要用好,最后才要用出花样。凡事都有循序渐进的过程;而写作则是先从最基本、直接的词汇用起,争取做到天衣无缝、行云流水,然后再 摸索着、尝试着往字典的深处进发。总有一天,当你像我一样在某节课上突然自然而然地用了”

serendipity”这么装X的词,而又用得无比恰当、一 字千金,那时你的心情一定会如残血白虎180度反身跳回头甩箭贴身流星反杀一般,简单粗暴,就是一个“爽”。

Riztenberg讲到:“1984”和“动物农庄”的作者乔治.奥威尔曾经发表文章阐述其选择词汇的心得。第一节课下后,我和ENGL 120的一个同学聊起了奥威尔希望精炼英语语言的思想,并对比了一下他在“1984”中体现出的对语言逐渐简化、并最终限制思想的恐惧。“难道不是有点矛 盾么?”我问他。这孩子人很好,回去总结了一番想法之后马不停蹄地给我发来一封邮件,内容充实而富有教育意义。

那么,在文章最后,和大家分享一下这篇信件。难度不小,能者多劳。Hi Meng,

I thought your remark about New/Double Speak deserved a better response than theone I gave you.

我觉得关于英语语言的问题我应该给你一个更好的答复。

[VIP专享]Yale耶鲁大学中国留学生独家英语学习心得

文章很长但很有教益,希望大家认真读完。本学期伊始,我标到了AaronRitzenberg的English120seminar——一门在过去三年被100%学生评价为VeryGood/Excellent的传奇。第一次去上课,区区15人的教室居然一窝蜂塞进了15个tenant(中签者)和35个uncertifiedshopper(没中签但心有不甘的孩子们),让老夫作为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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