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在安排体力劳动时,应注意女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六、教学安全管理
1.严禁学生翻窗爬墙;阻止学生在楼梯、走廊等处抢跑、追逐。 2.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3.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4.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七、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 (一)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二)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德育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要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三)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七、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
的巡查,发现对学生骚扰,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走读生必须迅速离校回家,学生应结伴而行,教师应按时放学;星期六放学后,全体学生必须迅速离校回家。
4.成立由门卫组成的护校队,在放学时间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的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九、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对师生的饮用水管理,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教育学生不要在学校周边饮食摊点乱买东西,防止购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十、安全巡查制度
1.切实加强“五防”(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诈骗),严密监控。坚持大门有人看,校内有人转,重点部门有人守,凡事有人管,把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严防各类案件的发生。
2.学校保安队在保卫科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3.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4.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5.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保卫科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6.掌握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打架、斗殴、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及时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十一、学校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映的安全管理制度。
3.值班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突发事件值班,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他值班。
4.学校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节假日、双休日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安排;突发事件值班由学校安全办公室安排。
5.学校值周干部、值日教师,值班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信息联络畅通。
6.值班人员做好当天的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十二、领导岗位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行政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德育处主任负责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教务处主任负责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务处主任负责学生食堂,校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学生活动设施的维修等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和监督工作,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和《江苏省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条例》,全面加强综合治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认真落实多项治安防范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效地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有效地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构造安定团结的新局面,建立良好的教育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工作的若干规定: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任务是:在校党总支和校长室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校内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校园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四有”人才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