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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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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要求,切实加强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盟市、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区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1.开展专项行动,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行为。

2.加强医疗机构塑料废弃物管理。严格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洁净废输液瓶(袋)的收集、回收和利用体系,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转移、利用和处置行为,严格防止塑料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

3.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4.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5.建立健全不可降解塑料袋退出制度,到2020年底,呼和浩特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

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盟市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6.积极推广一次性塑料可替代产品,到2020年底,全区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各盟公署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各旗县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积极推广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逐步降低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使用量。到2025年,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7.制定住宿行业塑料用品使用规范,加强对经营企业进行内部约束、外部管控,到2022年底,全区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但需明确收费价格;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区所有宾馆、酒店、旅店、民宿。

8.完善快递包装使用规范,控制塑料包装使用频率,推广可替代的包装材料,到2025年底,全区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三)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9.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10.结合控膜增效,在农产品主产区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针对性方案,结合农艺措施,开展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试点。

11.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

12.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13.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四)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14.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要增加投放设施,提高清运频次。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重点商圈、大型社区、大中小学校园、快递末端网点等区域投放标识明显的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

15.完善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促进塑料废弃物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利用,引导相关项目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不断提升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对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研究制定能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要求,切实加强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盟市、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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