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农林系统六个五年规划
关于印发《南京市农林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各区(县)农林(林业)局、建邺区农办,委属各处室(局)、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农林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南京市农林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执行。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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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农林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
(征求意见稿)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农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执行市委十三届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三争一创”活动的重要时期,准确把握“三个突出”、“四个坚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确保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南京争当江苏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首位市”具有重要的保障和助推作用,把南京建设成为全省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强市和国家生物农业产业基地。到2015年,初步形成以现代装备为基础、现代科技为支撑、现代经营为特征、现代农民为主体的现代农业体系。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苏农法[2011]6号)、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全省农机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苏农机法[201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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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苏林策[2011]14号)的精神以及市委杨卫泽书记、刘志伟书记在全市“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要求,结合全市农林系统实际,制定南京市农林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开展“三争一创”活动为主线、紧紧抓住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机遇,牢牢把握农业转型升级的新要求,狠抓薄弱环节,统筹协调推进,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南京特色的“农民生活富裕、农业生产先进、农村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林法治实践,为全面建设法治南京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南京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建设“全域统筹、一体发展”的新南京而不懈努力!
(二)总体目标。根据我委“十二五”规划和推进依法治农工作需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林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和农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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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者的法律意识,推动农资市场的整顿和规范,提高人们对农林业资源保护的自觉意识,各级农林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依法行政、服务三农、服务社会的理念和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全社会提高对农林法治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不断拓展农林普法的辐射面,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切实有效的南京市农林法制宣传教育体系。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规划,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和谐南京稳定大局,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
2、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紧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围绕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广大农民群众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等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法律需求,根据不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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