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灭火组织机构、 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龙煤七台河分公司新立煤矿
为进一步加强新立煤矿井防灭火管理,坚持防灭火工作“预防为主”的原则,消除矿井发火隐患,避免矿井火灾及次生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定此规定。
第一部分矿井防灭火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新立煤矿成立防灭火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柳榆杨 姜国庆
副组长:夏俊祥 郭树忠 何会庭 王占华 陈忠 曾德海 张标贤
成 员:矿副总及各科室区队负责人
第二部分各级各部门防灭火责任制
一、总则
1、矿长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工作,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
2、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井下防灭火技术业务工作和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方案、措施的实施,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资金的安排使用; 3、通风副矿长负责井下防灭火实施工作,负责井下人员的调动和各种材料的调配工作。
4、机电矿长负责井下各机电硐室、皮带机道等机电设备的防灭火工作;
5、安全矿长负责监督井下防灭火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工程的实施,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6、生产副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情况的落实和监督情况,在分管范围内优先安排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对在实际工作中对井下防灭火工作存在的问题会同总工程师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
7、后勤副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和设备的落实,保证井下防灭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8、通风副总负责全矿井的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井下防灭火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提交矿务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审查井下防灭火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9、地测副总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井下防灭火规划、计划、措施审批并组织监督实施;
10、通风区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及矿井井下防灭火各业务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矿井防灭火设计的编制。负责井下防灭火设计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负责井下防灭火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推广与应用;负责根据矿井生产,及时对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11、生产科负责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有关井下防灭火规定编制生产设计,满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需要;
12、通风区、防尘队既是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单位,又是井下防灭火工作的业务主体部门,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负责井下
生产单位井下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并不断完善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
13、各生产单位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行培训,提高职工对井下防灭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自觉遵守矿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
14、调度室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落实的协调工作,负责安排施工单位进行井下防灭火工程的施工,并对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井下防灭火工作施工完毕后,生产单位应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组织井下防灭火科、安监处和施工生产单位对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施工进行验收,只有确认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方可签发验收合格证,否则必须重新进行施工,直至验收合格;生产单位必须爱护通风设施,对损坏通风设施的由调度室组织进行分析;
15、安监科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实施作业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技术设计和措施;
16、职教科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宣传和对职工进行培训工作;负责对下属基层单位井下防灭火培训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17、设备租赁站、物管科、财务科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材料、资金的落实工作,确保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 岗位责任制
第一章 矿党政领导及各科室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
㈠矿长是 “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一通三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不重视“一通三防”工作或造成“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㈡把“一通三防”工作列入矿安全办公会议重要内容,把防止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作为搞好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每月组织一次对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对“一通三防”B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全面责任。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解决“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保证“一通三防”工作发挥主导作用。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一通三防”存在问题。 二、党委书记
㈠党委书记对所分管的业务中有关“一通三防”宣传工作和基层干部、职工“一通三防”安全素质培训负责,在分管的范
围内要将矿井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
㈡督促组织科作好基层干部注重“一通三防”工作思想教育。 ㈢督促宣传科作好“一通三防”宣传工作,采用井口宣传,组织 学习等形式,使员工吸取“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教训,学习“一通三防”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掌握灾害自救等方面的知识。 三、党委副书记
㈠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要将“一通三防”工作纳入主要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