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必修一教案全套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第一章集合与函数概念
课题:§1.1 集合
教材分析:集合概念及其基本理论,称为集合论,是近、现代数学的一个重要的基
础,一方面,许多重要的数学分支,都建立在集合理论的基础上。另一方 面,集合论及其所反映的数学思想,在越来越广泛的领域种得到应用。
课
型:新授课 关系;
(2)能选择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 同的具体问题,感受集合语言的意义和作用;
教学重点:集合的基本概念与表示方法;
教学难点:运用集合的两种常用表示方法——列举法与描述法,正确表示一些简单
的集合;
教学过程: 一、
引入课题
军训前学校通知:8 月15日8点,高一年段在体育馆集合进行军训动员;试问 这个通知的对象是全体的高一学生还是个别学生?
在这里,集合是我们常用的一个词语,我们感兴趣的是问题中某些特定(是高 一而不是高二、高三)对象的总体,而不是个别的对象,为此,我们将学习一个新 的概念——集合(宣布课题),即是一些研究对象的总体。
阅读课本 P-P内容 二、
新课教学
『高中数学·必修 1』
教学目标:(1)通过实例,了解集合的含义,体会元素与集合的理解集合“属于”
(一)集合的有关概念
1. 集合理论创始人康托尔称集合为一些确定的、不同的东西的全体,人们能
意识到这些东西,并且能判断一个给定的东西是否属于这个总体。
2. 一般地,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element),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集合(set),
也简称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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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必修 1』
3. 思考 1:课本 P3的思考题,并再列举一些集合例子和不能构成集合的例子,
对学生的例子予以讨论、点评,进而讲解下面的问题。 4. 关于集合的元素的特征
(1)确定性:设 A是一个给定的集合,x是某一个具体对象,则或者是 A 的元素,或者不是 A的元素,两种情况必有一种且只有一种成立。 (2)互异性:一个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指属于这个集合的互不相同的个 体(对象),因此,同一集合中不应重复出现同一元素。 (3)集合相等: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样 5.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1)如果 a是集合 A的元素,就说 a属于(belong to)A,记作 a∈A (2)如果 a不是集合 A的元素,就说 a不属于(not belong to)A,记作 aA(或 a∈ A)(举例) 6. 常用数集及其记法
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 N 正整数集,记作 N*或 N+; 整数集,记作 Z 有理数集,记作 Q 实数集,记作 R (二)集合的表示方法
我们可以用自然语言来描述一个集合,但这将给我们带来很多不便,除此 之外还常用列举法和描述法来表示集合。
(1) 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 如:{1,2,3,4,5},{x2,3x+2,5y3-x,x2+y2},…; 例 1.(课本例 1) 思考 2,引入描述法
说明:集合中的元素具有无序性,所以用列举法表示集合时不必考虑元素 的顺序。
(2) 描述法:把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属性描述出来,写在 大括号{}内。 具体方法:在大括号内先写上表示这个集合元素的一般符号及取值(或变 化)范围,再画一条竖线,在竖线后写出这个集合中元素所具有的共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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