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现场勘察中所提出的疑问问题。投标预备会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7日后28日内举行。
3.2 投标预备会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做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预备会上口头提出的询问。
3.3 在投标预备会上还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3.4 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3.5 在召开投标预备会时,参加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度投标预备会。
3.6 不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发放的任何资料,还是投标单位以书面开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7 投标预备会程序:
3.7.1 宣布投票预备会开始;
3.7.2 介绍参加会议单位和主要人员; 3.7.3 介绍问题解答人;
3.7.4 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招标文件中的疑问问题;勘察现场中的疑问问题;对施工图纸进行交底。 3.7.5 通知有关事项; 3.7.6 宣布会议结束。
4.为了使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充分考虑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投标预备会会议记录内容,招标单位可根据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预备会结束后,投标单位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编制投标文件准备工作
1.1.1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后,应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投标须知是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注意和遵守的事项。
1.1.2 投标单位应根据图纸核对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和工程量;如发现项目或数量有误时应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 1.1.3 组织投标班子,确定参加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编制好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应收集现行定额标准、取费标准及各类准图集。收集掌握政策性调价文件,以及材料和设备价格情况。
1.2 投标文件编制
1.2.1 投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或施组织设计。
1.2.2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计算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因素和依据进行计算;应仔细核对,以保证投标报价的准确无误。
1.2.3 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1.2.4 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仔细整理、核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
和标志。并提供足够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
1.3 投标文件应完全按照招标文件和各项要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辅助资料表;
.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确认和响应;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的地点递交至招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志。
2.2 投标文件的接收
2.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在接收中应注意核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并做好接收时间的记录等。
2.2.2 在开标前,应妥善保管好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通知等投标资料;由招标单位管理的投标文件需经招标管理机构密封或送招标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完成接受投标工作后,招标单位应按规定准时开标。 十一、工程标底价格的报审
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底在开标前报招标管理机构审定,招标管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完成标底价格的审定工作,未经审定的标底价格一律无效。
1.标底价格审定的内容与标底价格的组成内容相同。 2.标底价格的保密:
标底价格的编制人员应在保密的环境中编制,完成之后应密封送审标底价格。标底价格审定完后应及时封存,直至开标。所有接触过标底价格的人员都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3.标底价格的审定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日后,开标之前。结构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7天以内;结构复杂的大型工程14天以内。 十二、开标
1.在投标截止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
2.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进行;开标会议可以邀请公证部门对开全过程进行公证。
3.开标会议宣布开始后,应首先请各投标单位代表确认其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并签字予以确认。当众审读评标原则、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核查投标单位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并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的签署、投标担保等,担提交合格“撤回通知”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4.唱标应按报送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当众宣读有效标函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修改或撤回通知、投标保证金、优惠条件,以及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5.唱标内容应做好记录,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6.开标会议程序:
6.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6.2 宣读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6.3 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6.4 宣布公证、唱标、记录人名单; 6.5 宣布评标原则、评标办法;
6.6 由招标单位检验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并宣读核查结果; 6.7 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的用量、投标保证金、优惠条件等;
6.8 宣读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6.9 宣布休会:进入评价阶段; 6.10 宣布复会:
6.10.1 由招标管理机构当众宣布审定后的工程标底价格; 6.10.2 公布评标结果; 6.11 会议结束。
7.评标原则、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依据《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订。并在开标前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开标过程结束后,进入评标阶段。 十三、评标
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进行,招标管理机构监督。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由招标单位、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标单位邀请的有关技术专家组成(以经济技术专家为主)。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1 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是其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的投标。
3.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面评估
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备,施工技术能力、以往履行合同情况,临时设施的布置和临时用地情况等进行评估。
4.综合评价与比较
招标单位依据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以往业绩、社会信誉、优惠条件等方面综合评定。评标应本着合理、详细,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但对于投标价格采用价格调整的,在评标时不考虑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价格变化因素和允许调整的规定。
5.投标文件澄清
在必要时,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价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有权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一般召开澄清会,在澄清会上分别对投档单位进行质询,先以口形式询问并解答,随后在规定时间内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做出正式答复,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对于当日定标的工程项目,可复会宣布中标单位名称、中标标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优惠条件等。
7.对于当日不能定标的工程项目,自开标之日起至定标期限,结构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不超过7天,结构复杂的大型工程不超过14天。特殊情况下经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可适当延长。
8.评标报告
招标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评审情况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编写完成后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评标报告内容见(附件四)。
9.当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经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可拒绝所有投标,宣布招标失败。
9.1 最低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一定幅度时;
9.2 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若发生招标失败,招标单位应认真审查招标文件及工程标底,做出合理修改后经招标管理机构同意方可重新办理招标或转为议标。
*评标报告被批准后,可进行确定中标单位。 十四、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于5日内持评标报告到招标管理机构在2日内提出核准意见,经核准同意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附件五)。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提交履约担呆,并在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签订。 十五、合同签订
1.建设单位与中示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结构不复杂的中小型工程为7天,结构复杂的大型工程14天以内。在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单位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则招标单位报请招标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而考虑与另一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签订合同。
3.建设单位如拒绝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需赔偿有关损失。 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招标单位及时通知其他投标单位其他投标未被接受,按要求退回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同时退回投标保证金(无息)。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5.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进行合同审查。
*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单位将开标、评标过程有关纪要、资料、评标报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一份副本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附件一: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关键字) 报建审字第__________号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类型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 发包方式
总投资(万元) 当年投资额(万元)
立项或投资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 投资许可证文号及审批单位 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单位及证号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工程 建设用地 负责人
建设单位意见(盖章)年 月 日 所属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 月 日
勘探拆迁
经办人联系电话 设计报审日期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
附件二: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类型 招标建设规模 报建批准文号
概(预)算(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招标方式 发包方式 要求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设计单位
拟邀请投标单位名称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前期准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