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指南
(三)备注栏中应填写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总含量大碱含量及混凝土放射性素放射性比活度,并用附件提供原材料(含外加剂)试验报告及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和放射性指标。
(四)预拌混凝土在单位工程各部位质量的认定,应以相关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为根据。
C2-3-1施工试验记录汇总表
本表应按不同试验类别及日期顺序进行填写。
C2-3-2土壤(素土、灰土)击实及干土质量密度试验报告
(一)按照《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99)的规定取样式样,采用轻、重型两种击实仪对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土密度测定;用表C2-3-2-1。
(二)土壤干土质量密度试验报告
1、凡对承重部位的柱基、墙基等的承重地基土以及地面垫层等部位回填土,都应作回填土方的干土质量密度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施工规范的规定。
2、回填分层厚度与总厚度、夯实方法、取土样方法、土样分布状态、数量及其干土质量密度结果均应记录在C2-3-2-2。
(三)均应有取样的位置和标高示意图作附件,计算成果数据还应附在回填土隐蔽工程记录中。
C2-3-3砌筑砂桨试件抗压强试验报告
(一)砌筑砂桨抗压强度报告的表式见表C2-3-3-1。每组填写一张报告。试件成型前砂桨的基本状态数据如:设计强度等级、砂桨品种、稠度、配比单、用材试验编号及使用部位等,应由送试单位在委托单中填写清楚。
(二)试验单位应依据试件上标记的成型日期、填写养护方法、养护温度、养护天数、试压日期、成型日期以及试压各种取值结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
(三)如为自然养护时,应由委试单位填写养护期间测温记录(测试人、技术负责人盖章)作为报告附件。
(四)表式中的“掺和料”是指砂桨中掺入的电石膏、粉煤灰、粘土等,其掺量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五)施工单位接到配合比通知单(C2-3-3-2)后,应及时交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查阅并在通知单备注栏中签署使用意见,同时传递给质量检查员和监理工程师监督执行。 C2-3-4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一)混凝土工程施工前,应由试验单位出具并经施工单位核查的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见表C2-3-4-2。
(二)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见表式C2-3-4-1,每组填写一张报告。基本状态如:单位工程名称、施工部位、设计强度、等级、坍落度、搅拌方法、施工捣固方法、配合比单编号、用材基本情况以及标准养护或同条件养护(附测温记录,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应由送试单位在委试单中填写清楚。试压时间,试件规格以及、试验成果数据则由试验单位做出结论性意见,填写在报告中。
(三)对遇有特殊问题,如:超龄期、试件规格缺损、试件间抗压值超差过大……,可做出分析判断记述在表的备注栏中,通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采用非破损检验做出补充数据。
(四)为检查结构或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的混凝土强度需要以及冬期施工的需要,尚应留置与结构件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试件的组数可按实际需要确定。对重大构件的吊装、张拉、放张、冬施试件报告应归档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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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于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的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应按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02)第10.1结构与实体及附录D的规定执行,同时按“细则”表L.0.1-2-1的要求填写混凝土结构与实体检验资料表。
(六)当出现上述引用的规范中10.2.6的情况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七)混凝土试件强度报告须经三级审核,并应章戳齐全清楚,结论正确。 C2-3-4-3混凝土试件抗渗等级试验报告
(一)防水混凝土工程施工前应试验室出具并经施工单位审查的混凝土配比通知单,见表C2-3-4-2。烧筑混凝土的同时必须按规定留置足够数量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和混凝土抗渗试件,当地下水有腐蚀情况时,还应留有混凝土抗折试件。其试验报告成果应作为竣工技术依据。
(二)防水混凝土的抗压、抗渗、抗折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按“细则”地下防水分部工程中有关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规定。
(三)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见表式C2-3-4-3。除每组为6件外,其他填写内容与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的相同,结论栏中应明确实际抗渗等级。 C2-3-5钢筋接头试验
C2-3-5-1钢筋焊接试件试验报告
(一)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钢筋的焊接接头,均必须进行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二)钢筋焊接接头的焊接型式与焊接方法以及焊接取样与焊接结果要求应按《钢筋焊接及试验规范》(JGJ18-2003)规定进行。
(三)钢筋焊接试验报告的见表式C2-3-5-1。表式栏中的“使用部位”,“出厂合格证编号”和“母材试验单编号”及钢材级别与规格、焊条或焊剂牌号、焊工的基本状态等,应由委试单位在委试原始记录中填写,其它各栏目由试验单位填写试验成果数据。该表同样适用于结构型钢焊件试验编写。
(四)焊件有三种性质:一是生产前试验件,作为确定焊接参数和焊工技能考核应用;二是生产中抽样焊件,作为焊接成果的依据;三是模拟焊件,对不能截取的试件采用模拟焊接,以求得上述两方面的应用,三种不可混淆,要在报告中将其性质填写清楚。
(五)当一次试验不合格而再次试验时,除试件数量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外,技术负责人庆在验核栏中提出分析情况和使用意见。
(六)报告中“断裂情况”栏,应记为焊口处脆断、焊口外延性断等用语。“焊接方法”系指电弧焊、对焊、电阻焊、气压焊、电渣压力焊等方法。“焊接形式”指搭接焊(单、双面)、帮条焊(单、双面)、熔槽焊等形式。 C2-3-5-2钢筋机械连接检验报告
(一)工程中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应由该技术提供单位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二)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小于2根; 2、对接头试件的钢筋母材应进行抗拉强度试验;
3、三根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应满足表C2-3-5-2的强度要求;对于A级接头,试件抗拉强度尚应大于等于0.9倍钢筋母材的实际抗拉强度。计算实际抗拉强度时,应采用钢筋的实际横截面面积。
(三)现场检验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单向拉伸试验。对钢筋接头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在设计图纸中另行注明相应的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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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钢筋机械连接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五)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作单向拉伸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性能等级进行检验与评定。
当3个试件单向拉伸试验对果均符合表的强度要求时,该验收批评为合格。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标,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则该批评为不合格。
(六)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全部单向拉伸试件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数量可扩大一倍。 C2-4检测部分
C2-4-0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检测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检测,分为地基承载能力检测、基桩承载能力检测、基桩完整性检测、支护结构检测、地下防水功能检测等。检测报告的编写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GJJ79-2002)226-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沈阳市区部分)》GB21-907-96及相应专业或**标准、规范的规定。
采用C2-1表并应符合下列相应规定: C2-4-0-1桩基检测
(一)桩基检测
1、采用现场荷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2、采用现场动荷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和桩身完整。
3、桩基检测采用C2-1 表同时附检测报告应依据设计图纸对基桩检测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细则”、《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沈阳市区部分)》(GB21-907-96)对基桩检测工作的要求进行编制。检测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①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名称,基础结构形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②地质条件描述; ③受检桩的桩号、位置(附图)和相关的施工记录; ④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简述; ⑤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和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⑥检测报告结论:检测报告结论应准确、用词规范,给出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数据。并对工程桩身完整性进行评价。工程桩承载力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桩承载力检测值,并据此给出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结论。
(二)试桩:
工程桩施工前按要求进行试桩时,除按上列规定外,尚应提供设计标的有关参数。 C2-4-0-2复合地基检测报告
1、强夯、振冲、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夯实水泥土桩、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桨桩、石灰桩、灰土挤密和土挤密桩,柱外锤冲护桩等地基竣工验收时均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应符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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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合地基检测用C2-1表同时附检测报告并依据设计图纸对复合地基检测工作的具体要求,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07-2002)对复合地基检测工作的要求进行编制。检测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①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名称,基础结构形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②地质条件描述; ③受检桩的桩号、位置(附图)和相关的施工记录; ④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简述; ⑤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和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⑥检测报告结论:复合地基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个点的承载力检测值,并据此给出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否设计要求的结论。 C2-4-0-3支护结构检测报告
支护结构检测报告均采用表C2-1。 1、排桩墙支护按“细则”表H.2.3说明要求:水泥土桩墙支护按“细收”表H.2.4说明要求;钢及混凝土支撑系统按“细则”表H.2.6说明要求。
2、对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同时应附现场检测受拉承载力并提出相应检测报告。 C2-4-1地下防水工程防水质量检测报告
按“细则”地下防水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中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表J.0.1-2)的要求,应对地下防水工程防水效果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应遵照《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第8章子分部工程验收要求并按附录C的规定对地下防水工程渗漏水量进行检测并满足地下工程防水等级的规定。
C2-4-2砌体及砂桨强度检测报告(现场检测)
1、表C2-4-2-2应参照《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00)中有关十三种检测砌体砌筑砂桨强度检测方法及强度推定有关规定要求,对工程现场砌体砌筑砂桨强度进行检测与评定。
2、当混凝土强度有检测要求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并提供测点位置、检测情况与混凝土强度计算等,作为C2-4-2的附件;受委托的检测机构对表C2-4-2进行修改适应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的需要。 C2-4-3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
1、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钢筋混凝土梁、板、混凝土结构实体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2、混凝土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应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检测的实验室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3、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部位和构件的数量,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检验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检测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②梁、板、柱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构件中悬挑梁、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应小于50%。
③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和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
4、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方法检验校准,检验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规定。
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误差不应大于1mm。
5、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的允许偏差对于梁类构件厚+10mm,-7mm,对于板类构件厚度+8mm,-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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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于梁、板、(柱)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为90%以上时,应判为合格。 ②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在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以上,应判为合格。
③每次抽取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 7、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归档编号为C2-4-3。 8、本表填写情况说明:
本表前部分为自然情况部分,由委托方在填写委托单时按表格中每项要求填写清楚。 本表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根据原始数据计算所得的试验结果填写清楚,并给出相应的检测结论。施工单位应根据上述内容填写要“细则”表L.0.1-2-1中,并将本表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9、本表填写时必须遵守《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和本指南要求。 C2-4-4-1钢结构焊接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填写说明:
1、本表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的专业检测人员填写。
2、检测范围:一、二级焊缝按焊缝处随机抽检3%,且不应少于3处。
3、检验方法:焊缝内部缺陷检验采用超声波或射线探伤,焊缝外观缺陷及尺寸检验采用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4、合格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之5.2.4条、5.2.6条、5.2.8条、5.2.9条的规定。
C2-4-4-2高强螺栓预拉力试验报告填写说明:
1、本表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的专业检测人员填写。 2、本表适用于钢结构连接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3、试验用的螺栓应在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栓批中随机抽取,每批应抽取8套连接副。 4、试验设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0.2的规定。
5、试验结论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0.2之表B.0.2的规定。
C2-4-4-3高强螺栓扭矩系数试验报告填写说明:
1、本表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的专业检测人员填写。
2、本试验适用于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采用扭矩法施工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检验。
3、试验用的螺栓应在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栓批中随机抽取,每批应抽取8套连接副进行检验。
4、试验设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0.4的规定
5、试验结论应符合下列规定:每组8套连接副扭矩系数平均值应为0.110-0.150,标准偏差小于或等于0.010。
C2-4-4-4高强度螺栓连接磨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填写说明:
1、本表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的专业检测人员填写。
2、滑移系数试验应以钢结构制造批为单位进行。制造批可按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规定的工程量每2000t为一批,不足2000t的可视为一批。每批三组试件。
3、选用两种及两种以上表面处理工艺时,每种处理工艺应单独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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