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设计控制程序
编号:CCEED/QMS/09—2000
版本:第二版
批准人:
发放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2002.02.06发布 2002.03.01实施
目 录
1 围…………………………………………………………………………………(2) 2 相关文件……………………………………………………………………………(2) 3 术语和定义…………………………………………………………………………(2) 4 实施责任……………………………………………………………………………(2) 5 管理要求……………………………………………………………………………(3) 5.1 过程设计策划……………………………………………………………………(3) 5.2 过程设计输入……………………………………………………………………(3) 5.3 过程设计输出……………………………………………………………………(3) 5.4 过程设计评审……………………………………………………………………(4) 5.5 过程设计验证……………………………………………………………………(4) 5.6 过程设计确认……………………………………………………………………(5) 5.7 过程设计更改……………………………………………………………………(5) 6 记录…………………………………………………………………………………(5) 6.1 过程设计指导书(R09—01)……………………………………………………(6) 6.2 过程设计输入记录(R09—02)…………………………………………………(7) 6.3 过程设计评审记录(R09—03)…………………………………………………(8) 6.4 过程设计验证记录(R09—04)…………………………………………………(9) 6.5 过程设计确认记录(R09—05)………………………………………………(10) 6.6 过程设计更改记录(R09—06)………………………………………………(11)
1 围
本程序依据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标准和本局《质量手册》编制,适用于所有本局承建工程施工过程的设计控制,包括顾客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不能满足指导施工要求时需进行的细部设计,原设计中未明确的装饰装修设计,以及特殊施工工艺或方案的设计等。
本程序不适用于最初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由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活动,按《设计分包程序》执行。
2 相关文件
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标准;
本局《质量手册》、《施工过程控制程序》、《文件控制程序》; 与顾客签订的合同,及其他表明顾客要求的文件; 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等。
3 术语和定义
参照本局《质量手册》中的术语解释。
设计和开发:将要求转换为产品、过程或体系的规定的特性或规的一组过程。本程序中主要指将要求转换为产品实现过程的设计。
评审:为确定主题事项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 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4 实施责任
该程序由局总工程师分管,局工程管理部负责监控,公司技术部门和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造价上亿元的大型工程,局工程管理部应直接参与组织实施。局直管项目的过程设计由局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
5 管理要求
5.1 过程设计策划
5.1.1 按照产品实现策划的结果,当需要进行过程设计时,应对施工过程的设计活动进行进一步策划。
5.1.2 直营项目过程设计的策划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公司技术部门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大型工程的施工过程设计策划,局工程管理部应派人参加。局直管项目过程设计的策划由局工程管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5.1.3 根据策划的结果,由公司技术部门/局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过程设计指导书(R09—01),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过程设计指导书应包括以下容:
a)设计的阶段划分,各阶段活动的进度安排; b)资源配置及设计输入和输出要求; c)设计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的安排; d)设计人员及其职责、权限、分工和沟通要求; e)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1.4 随着过程设计活动的进展,当指导书不适用时应对其进行更新完善。 5.2 过程设计输入
5.2.1 应针对每个设计项目确定过程设计输入,通常应包括以下方面:
a)顾客对产品功能和性能方面的要求; b)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c)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d)国际或国家标准,行业规; e)以前类似工程的有关信息; f)现有过程和产品的记录和数据;
g)产品实现策划的输出及其他方面所必需的要求。
5.2.2 公司总工程师应组织评审设计输入的充分性,确保要求完整、清楚、不自相矛盾。过程设计输入记录(R09—02)连同有关原始依据由公司技术部门保管,工程交工后纳入工程技术资料归档保存。 5.3 过程设计输出
5.3.1 过程设计输出可以图纸、说明书、计算书、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方式。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能针对设计输入进行验证,并在放行使用前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3.2 过程设计输出文件应满足以下规定:
a)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b)为采购、施工生产和服务提供适当的信息; c)明确产品接收准则,或过程及其产品应达到的标准;
d)规定对产品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重要过程的工艺要求等; e)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5.3.3 公司技术部门和项目资料员应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对设计输出文件进行控制,纳入受控文件围,做好文件收发、更改、作废处理等方面的记录。 5.4 过程设计评审
5.4.1 公司总工程师应按策划的安排,在适当阶段组织技术部门和项目技术人员进行过程设计评审,必要时根据需要安排计划外评审。评审由公司技术部门做好记录(R09—03),工程交工后纳入工程技术资料归档保存。局直管项目过程设计的评审,由局工程管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5.4.2 过程设计评审可包括以下容:
a)设计输入的充分性、完整性,是否满足设计活动的需要; b)设计过程的进展及各阶段设计目标的完成情况; c)识别各阶段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d)改进施工过程设计的机会及其影响的控制; e)其他需要评审的事项。
5.4.3 评审的方式和时机应在“过程设计指导书”中明确。方式可采用会议评审、专家评审、逐级审查、同行评审等, 时机一般安排在产品要求和设计输入确定后、设计过程的阶段性工作完成后、设计输出后及设计容的施工过程中。 5.5 过程设计验证
5.5.1 阶段性设计输出完成后,公司总工程师应按策划的安排组织技术部门和项目技术人员进行过程设计验证,确定设计输出是否满足输入的要求。验证由公司技术部门做好记录(R09—04),工程交工后纳入工程技术资料归档保存。局直管项目过程设计的验证,由局工程管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5.5.2 过程设计验证可包括以下容:
a)将输入要求与过程的输出进行比较;
过程设计控制程序文件
![](/skin/haowen/images/icon_star.png)
![](/skin/haowen/images/icon_star.png)
![](/skin/haowen/images/icon_star.png)
![](/skin/haowen/images/icon_star.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