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龄工资200元/月。
2、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
3、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集团公司特设立特殊人才津贴。 4、特殊人才津贴分为三档,一档为1000元/月以下,二档为1000-4000元/月,三档为4000元/月以上。津贴每月据实发放。
5、员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贴必须要经集团公司执行者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
6、工作地点与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员工享受月伙食补贴150元;各分子公司的伙食补贴可参照集团公司标准由各分子公司自行决定后,报集团公司执行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 7、女工卫生费为20元/月。
8、需值班的特殊部门按实际考勤(每天1人并规定值班时间)计算,值班工资标准按本人月基本工资计算。计算公式:日值班工资=日基本工资/8小时*日值班时间
9、年终效益奖金由执行总裁办公会确定。
10、年度累计请假1个月的员工,不享受效益奖金。 十一、试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伸至六个月。
2、试用期员工的薪酬为该岗位岗位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3、新入职大学生试用期待遇,双学位2000元/月;大学本科1800元
/月;大学专科1660元/月。 十二、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详细情况参见《伊利资源集团公司绩效考核手册》。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3、 员工在相连的两次绩效考核之间的月份发生岗位变动,如在新岗位上工作时间超过两个月,则以新岗位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考核期的考核结果,否则,以原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考核期考核结果。在考核期结束时依据考核结果补发绩效工资余额。
4、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调整后的薪酬级别,从调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计算。 十三、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30天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次月10日。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本人月基本工资(不含绩效工资)的80%支付。 B、探亲假: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C、婚假: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D、护理假:(配偶分娩)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E、丧假: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F、公假:(参加各类考试)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G、哺乳假:享受社保部门支付的生育金,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H、工伤假:按劳动鉴定委员会结果执行,公司不再另外支付工资。 I、普通病假:月累计请病假二天内不减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J、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医疗期间(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若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权利),根据本人
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原则上可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c)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按以下标准执行:
(d)医疗期在三个月以下时,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发放;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十二个月以上二十四个月以下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
K、事假:月累计超出二天以上按日减发岗位基本工资。针对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经执行总裁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对待。
十三、员工有下列情形由员工本人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一)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二)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十五、 薪酬保密
1、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及股份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
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2、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
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3、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专员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 行核查。
4、各事业部、分子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保密工作按以上办法执行,生产、销售人员除 外。
5、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绩效管理
为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