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五指山市2017年度工业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办法
评分标准 分值 核查方法和具体打分标准 自评得分 考核 得分 备注 1.建立或及时调整节能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 (一)加强节能工作领导 20 责分工,得10分。 2.安排专人负责节能工作,得5分。 3.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得5分。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得10分。 1.配备和管理能源计量器,得2分。 2.积极推行能耗在线、实时监测,得2分。 3.加强能源分析,得1分。 (二)强化节能工作部署 (三)执行企业能源管理制度 10 不在省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范围内的企业,本项分值转加到第(二)项。 不在省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范围内的企业,本项分值转加到第(五)项。 5 1.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得2分。 2.积极配合开展节能监察、能源审计等工作,(四)加大节能管理力度 10 且未超出能耗限额标准,得3分。 3.单位产品电耗或能耗相比同期有所下降,得5分。 (五)落实节能经费 5 节能方面有经费支出,得10分。 (六)应用技术产品 18 1.应用节能灯、太阳能等节能产品技术,得10 分。 2.企业或企业员工购买新能源汽车,得5分。 3.配合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得3分。没有燃煤小锅炉的企业,该项分值转加到第1项。 ★企业被评选为能效、水效领跑者或入围企业,加5分。 (七)实施节能技术进步 7 1.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得5分。 2.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得2分。 1.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节能宣传周活动,培养 (八)加强节能培训宣传 15 员工节能理念和意识,得12分。 2.按时报送年度节能宣传活动情况,得3分。 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未发现节能违法 违规行为,得5分。 配合开展年度节能考核,认真总结材料,并安排专人对接,得5分。 (九)遵守节能法律法规 (十)重视年度节能考核工作 5 5 合计 100 加分项1项,合计分值5分。
五指山市2017年度工业企业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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