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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避税?!融资租赁双承租人模式合规与重构的正确姿势!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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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唐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合理避税?!融资租赁双承租人模式合规与重构的正确姿势!

目录

一、双承租人产生的原因

二、当前双承租人模式不合规的原因分析三、重构双承租人模式

四、双承租人模式法律风险分析

1双承租人产生的原因

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了避税、投标、规避制裁、并购等原因会开设多家公司,这些公司之间形成母子公司关系、一般关联企业关系或同一投资者控制但法律意义上毫无关系。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赛西科技大厦1101深圳前海唐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另一方面,一些经营者把自己不用的设备出租给其他公司使用。还有一些人把朋友的公司的设备、来路不明的设备,租来的设备,当作自己的设备试图去融资租赁公司套取融资款。

因此产生双承租人现象。

为方便分析,现构建典型双承租人案例如下:

老板张三开设有A公司和B公司。因为A公司资金充足且缺少大量进项税发票,故由A公司购买设备,交给B公司免费使用。现B公司计划找融资租赁公司融资。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调查后发现:设备是A公司购买的,B公司在使用。

2当前双承租人模式不合规的原因分析

当前,融资租赁公司处理的双承租人的基本模型如下:

A公司和B公司共同作为买卖合同的出售方,且共同作为融资租赁的承租人参与融资租赁交易。

上述模型确认了二个事实:A和B对物共有所有权;A和B共同承租使用租赁物。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赛西科技大厦1101深圳前海唐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上述模型是错误的,理由如下:

1、行业监管要求权属清晰

当A和B对物共有所有权时,会造成产权不清晰。

《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0)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应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的租赁物为载体。租赁公司不得接受已设置抵押、权属存在争议、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

2、物的所有权属于A公司

A公司购买物,将物的购买发票入账抵押税金,将物作为固定资产入账,这说明物的所有权归属A,而非和B共有;若和B共有,则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B公司拥有使用权

A将入账的物交给B公司使用,B公司拥有对该物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4、固定资产的不可分割性

一般而言,公司采购物列入固定资产,只可入一家公司的固定资产清单,不能共同或按份入两家公司的固定资产清单。

有些存货是可以分割的,例如分别制造电脑屏幕和电脑主机的工厂,分别持有电脑屏幕存货和电脑主机存货。但当屏幕和主机拼在一起出售给终端用户后,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赛西科技大厦1101深圳前海唐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存货就变成了终端用户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不可分割的,不能说A公司购买电脑屏幕,B公司购买电脑主机,然后二家互借屏幕和主机,这严重违背常识。

3重构双承租人模式

双承租人模式是现实存在的经济现象,目前部分融资融租赁公司的双承租人模式不合规,为适应经济的发展,就需要重构双承租人模式。

重构双承租人模式如下:

1、转租赁模式

A公司作为出售方、承租人同出租人签订《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A公司转租赁给B公司使用。

在这种模式下用转租赁构建A和B的关系,将租赁物由A使用变为B使用。如果想让B获得融资款,则再增加一个小模块:A公司授权融资租赁公司将融资款支付给B公司。

法律并未禁止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赛西科技大厦1101深圳前海唐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1条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对转租赁等形式的融资租赁资产应当分别管理,单独建账。转租赁应当经出租人同意。

这条规定特别不清晰,是指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的情况,还是专指融资租赁公司的客户转租赁的情况?在对比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第三款“与融资徐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来看,融资租赁公司没有从事承租租赁物的业务。故此处的转租赁指的是融资租赁公司的客户的转租赁。

与转租赁相关联的其他法律条款如下:《担保法》第22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物权法》第191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2、信托模式

A公司将租赁物授权B公司以B公司的名义出售、并收取融资款,B公司承租租赁物。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赛西科技大厦1101

合理避税?!融资租赁双承租人模式合规与重构的正确姿势! - 图文 

深圳前海唐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合理避税?!融资租赁双承租人模式合规与重构的正确姿势!目录一、双承租人产生的原因二、当前双承租人模式不合规的原因分析三、重构双承租人模式四、双承租人模式法律风险分析1双承租人产生的原因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了避税、投标、规避制裁、并购等原因会开设多家公司,这些公司之间形成母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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