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关于公
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3.06.08 【实施日期】2013.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3年第75号)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提升质检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本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117件,清理结果为,截至2012年12月底,质检总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有1059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58件。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1 / 2
依法制定并发布的规程和行政管理中的目录属于规范性文件,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继续有
效。
未列入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不作为规范性文件执行。 附件: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质检总局
2013年6月8日
附件: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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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3.06.08【实施日期】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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