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主 任:XXX(副院长 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XXX(药剂科主任 主管药师)
XXX(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委 员:XXX(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 主治医师)
XXX(外科主任 主任医师) XXX(内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XXX(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XXX(麻醉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XXX(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XXX(检验科主任 副主任技师) XXX(放射科主任 主治医师)
秘 书:XXX(兼)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药剂科。 主 任:XXX 成 员:XXX (三)工作制度
1. 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医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OTC药品》等相关目录,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定期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每年一次)药品品种范围。 3. 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
严重的药品和制剂,由药械科提名,报委员会审批。 4. 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审议和监督检查本院药品的购进和使用,药品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5. 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械科药剂质量情况。
6. 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 7. 药事管理委员会应注意收集临床用药中的反馈信息,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药物不良反应、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四)工作职责
1. 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审定医院的用
药计划批准实施。
2. 监督、检查医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药事工作的规定。 3. 负责制定医院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
4. 根据国家《基本用药目录》,检查审定各科用药计划,制订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
5. 审核各种申请购入新药和新制剂,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备案或批准。
6. 审查药品采购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紧缺药品分配使用方案。
7. 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及药品质
量。
8. 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
9. 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意见。
10. 促进临床药学工作开展、组织处方点评。 督促检查医院贯彻执行药品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培训的情况,发现问题,指导改进。
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