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 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草案。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 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 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2、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_______ 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一、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员工的合法薪酬、 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
二、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 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的全部份额,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购买取得并持
有 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即员工持股计划通过 ____________________ 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获得公司的标的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规模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通过 __________________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 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通过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 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______ 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因股 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 由管理委 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经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同意通过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相应延长。 二、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_______ 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禁止性行为 资管计划资金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
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资产管理机构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前, 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 买卖敏感期。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
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 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 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 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员工持股计划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 一、持有人会议
1、持有人会议的职权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在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 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 由全体持有人组成。 所有持有人 均有权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并按其持有份额行使表决权。 持有人会议 行使如下职权:
1)选举和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
(3) 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是否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融资及 资金解决方案;
(4) 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5) 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6) 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7)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 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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