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保险公司为司法保全提供担保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发文字号】粤高法发[2015]10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5.11.16 【实施日期】2015.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保险公司为司法保全提供
担保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2015年11月16日 粤高法发〔2015〕10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保险公司为司法保全提供担保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立案一庭。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保险公司为司法保全提供担保的若干意见(试行)
1 / 2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实现合法债权,简化司法保全担保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业务条款和保险费率条款的保险公司,可以为当事人申请司法保全向法院以保单保函的形式提供担保。
第二条 保险公司为当事人申请司法保全向法院提供担保的,应当出具书面保单保函。 保单保函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2 / 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保险公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保险公司为司法保全提供担保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发文字号】粤高法发[2015]10号【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15.11.16【实施日期】2015.1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