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之一 10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
生活課程教案演示競賽活動簡章
壹、 依據:「教育部105學年度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為強化職前與現職教師生活課程之教學知能,確保能將教學理念轉化為實踐能力,藉此提升課堂教學品質,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故擬辦理此競賽。期以競賽方式帶動師資培訓、教材研究及實務教學,俾使攸關國民基本教育之教學知能得向上提升。
二、透過辦理甄選及發表會活動,將優良教學活動設計,分享給職前與現職教師。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生活課程教學研究中心。 三、協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肆、 教材教法教案甄選
一、 報名組別、資格及參賽人數:
(一) 1.學生組:係指師資培育大學、一般大學之師資生、學程生及當學年
度具有實習生資格者。
2.教師組:現職公私立小學或幼兒園專兼任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教
學支援人員、儲備教師(含幼兒園領有教師證的教保員)。
? 各組初賽需繳交教學影片15分鐘及教學設計(一節課40分鐘),
教學設計不超過20頁,超過將酌以扣分。錄取6件參加決選。 ? 決選需進行現場教學演示12分鐘。
? 徵選組別如無優秀件數,擇優錄取、名次得從缺。
(二) 參賽人數:每件作品至多4人合作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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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選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6年4月28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收件地點:親送或郵寄至「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
校區師資培育中心-生活課程教學研究中心收」(信封敬請註明「生活課程教案競賽活動稿件」)。聯絡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3-5213132#6262、e-mail:w104033@mail.nhcue.edu.tw 四、教案初選繳件內容(需含以下一至七項目): (一)報名表:如附件1 (二)封面:如附件2 (三)形式審查表:如附件3
(四)教案書面資料:請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後一式三份放入信封。 (五)教學錄影光碟片(含教案):如附件4(須提供教案word及pdf檔)、教學活
動錄影光碟片三份。
(六)授權暨承諾書:如附件4。簽名處請作者親自簽章,勿用電腦繕打。 (七)注意事項: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均屬未正式發表或為與出
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作品若涉及著作權問題,作者自行負責。
五、評選標準: 項目 教學目標明確性 權重 20% 說明 明確掌握教學目標、能力指標 掌握核心概念設計教學 教學設計反映教材特性 教學設計適切性 20% 時間安排適切 教學省思與學生回饋 結構合理、有適當的深度和廣度 教學策略運用得當可行 教學策略重視學生差異 教學策略展現師生互動 教學策略有效性 40% 能突出重點,通俗易懂、深入淺出表達 具獨特的設計構想及相關學習策略運用 具擴展及延伸加以運用的可能性 媒材設計與運用 規劃多元評量方式 教學評量多元化 20% 研訂具體評量規準 運用多元教學評量 形成性與總結性評量方式的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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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設計與教學目標間的關連性 六、獎勵方式: 各組擇優獎勵︰
(一)第一名:各組1件、稿費8,000元(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
870元,上限為8000元。),每人獎狀1張,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記小功1次。
(二)第二名:各組1件、稿費6,000元(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
870元,上限為6000元。),每人獎狀1張,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嘉獎2次。
(三)第三名:各組1件、稿費4,000元(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
870元,上限為4000元。),每人獎狀1張,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嘉獎1次。
(四)佳作:各組3件、稿費2,000元(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870
元,上限為2000元。),每人獎狀1張。
各組得視件數或作品水準,由評審委員決議調整獲獎情形,如無優秀件數,擇優錄取、名次得以從缺。 伍、審查方式:
一、分為書面初選及現場發表決選。書面初選入取通知於106年5月12日(五)
公布於生活課程教學研究中心網站。
(教學中心網址:http://laes.ntcu.edu.tw/index.aspx?sid=12) 二、現場發表決選:經書面初選進入現場發表決選之教案,每件發表時間暫定
12分鐘(每組6件,每件發表人員以4人為原則,請所屬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另由本中心補助發表教師及學生交通費。交通費補助依教育部委辦計畫經費基準表實報實銷)。 三、現場發表決選日期:預計106年5月20日(六) 辦理。 四、現場發表決選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
陸、得獎名單公布:於決選當日公布名次,各組前三名得獎者需配合本單位相關推
廣及宣傳活動。
柒、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如有需要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參賽作品之教案中及光碟片上均不得出現作者任教之校名及作者姓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賽作品限以改編自本中心歷年研發示例,或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屬
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作品引用素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作品若有違反著作權問題,相關法律責任由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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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負責。
四、已參加其他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再次參賽,且每件參賽作品不得另行
參加其他競賽,且必須遵守著作權相關之規定,若有違反情事,經評審會議確認屬實者或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若該作品已得獎,追回獎勵。
五、本競賽簡章、相關表件、歷年教學活動設計參考範例及得獎名單等相關訊
息,公布於「教育部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學習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平台」網站http://laes.ntcu.edu.tw/platform/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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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10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
教案演示競賽活動比賽報名表
收件編號 (勿填寫) 領域 教案名稱 學習階段 (以300字簡介教學內容) 設計理念 姓名 作者 一 服務學校 職稱 聯絡電話 (O) (H) (行動) (傳真) 教學總時間 節 教案總字數 基本資料 E-mail 姓名 作者 二 服務學校 職稱 聯絡電話 (O) (H) (行動) (傳真) 基本資料 E-mail 姓名 作者三 服務學校 職稱 聯絡電話 (O) (H) (行動) (傳真) 基本資料 E-mail ? 可自行影印或複製本報名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