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立登记不填写)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主要经营 场 所 /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 姓名或名称 执行事务 合 伙 人 委派代表姓名 (仅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 □ 内 资 □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 □ 外商投资 认缴 万元,其中:实缴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其他 ) 国 别 (地 区) 合伙企业 类 型 出 资 额 经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有关 规定和企业章程(协议)填写)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注:1、本申请书适用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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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期限 合伙人数 申领执照 □长期 □ 年 人 其中,有限合伙人数 (仅有限合伙填写) 人 □申领纸质执照 其中:副本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变更(仅限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 变更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后登记内容 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国家(地区)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评估方式、合伙期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新合伙人入伙、退伙。 □备案(仅限备案登记填写) 成 员 清 算 人 清算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其 他 □合伙协议或补充合伙协议 □联络员 □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山西旭星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 固定电话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合伙人签字(仅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仅限变更登记、清算人备案以外的备案): 清算人签字(仅限清算人备案):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山西旭星财税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