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理念下特殊教育专业学生职业素养培养策略
王希海 王 敏 白 瑞
【摘 要】当前融合教育发展的客观趋势,要求高校在特殊教育职前培养阶段做出相应调整,重视对学生融合教育职业素养的培养。文章强调了在特教专业学生中强调融合教育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并发现了融合教育职业素养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分析了融合教育理念对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影响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专业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提出融合教育的相关要求;营造融合教育氛围,促进学生树立融合教育的理念;以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为中心,对各类课程进行综合组织;拓展和完善融合教育的知识和能力;改革实践教学,提高学生融合教育实践能力等策略。 【期刊名称】《绥化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9(039)010 【总页数】4
【关键词】融合教育;特殊教育;职业素养
基金项目:绥化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JP20160044);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16EDE03)研究成果。
我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在其基本原则中明确提出了“坚持统筹推进,普特结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1]。由此可见,特殊教育师资必须体现为融合教育服务,调整和完善相应的职业素养培养策略。
一、在特殊教育专业学生职业素养培养中强调“融合教育”理念的
必要性
(一)融合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一共有415992 名残疾儿童在校接受义务教育,其中,62.41%的残疾儿童正在普通班级或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教班接受义务教育。[2]由上述数据可以反映出,当前普通中小学校对特殊教育专业的师资力量的需求已经日益迫切。融合教育在我国称作随班就读,以往在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学生中主要以轻度的盲、聋、智障以及轻度肢体残疾等残疾类型为主。随着近些年我国特教事业的发展,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一批公办、私立的教育机构的发展,使得更多不同残疾类型的学生能够接受早期的、专业的康复训练和特殊教育,相当一部分残疾学生经教育康复后可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这类学生包括听力残疾、视力残疾、智力残疾、自闭症、学习障碍、情绪行为障碍等多种类型,随班就读学生在数量增加的同时,残障类型也日益复杂,这些既体现了融合教育的发展,同时也对融合教育师资培养提出了要求,需要更多综合性、复合型的特殊教育教师,这充分体现出融合教育发展新形势下的客观要求。 (二)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的要求。专业化体现了教师专业发展的诉求,也是体现教师教育能力、水平的重要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很多国家都在提出和发展教师的专业化,我国也开始了教师专业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特殊教育领域,由于教育对象、工作内容、教育过程的显著差异性、复杂性、多样性等原因,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工作进展相对较慢。但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2015年8月教育部研究制定并颁布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这无疑对于引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
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内涵发展都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在该专业标准的环境创设与利用领域中,提出了“创设安全、平等、适宜、全纳的学习环境,支持和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在沟通与合作领域中,也明确规定了“与普通教育工作者合作,指导、实施随班就读工作”[3]。由此可见,做好融合教育工作已经成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教师专业素养的主要内容之一,也必然会对特殊教育教师培养的理念、知识与技能的内容等方面产生相应的影响。
二、特殊教育专业学生融合教育职业素养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主要包括职前教育、入职教育和职后教育三个不同阶段,而其中对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作用和影响更大的是职前和职后两个时期。在这里,主要从职前教育的角度,研讨当前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在学生职业素养培养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融合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中未能得到充分体现。从目前一些高校中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分析,能够普遍对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方面提出培养要求,例如,强调有爱心,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等。在服务领域方面,一些院校的特教专业培养目标方向单一,仅针对特殊教育机构。同时也看到一部分院校在其人才培养目标方面,能够兼顾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的需要,但缺少培养融合教育方面的人才的表述,或者表述的还不够清晰、明确。在人才培养的素质要求上,在重视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呈现出强调同时具备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知识与技能的趋向,但没有明确提出融合教育的知识和技能。从上述内容可以反映出目前一些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中对融合教育体现、重视不足,对融合教育师资培养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虽然其
中有些高校的人才培养的规定中能够有所体现,例如“兼顾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的需要”的服务方向,但还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相关要求、建议等。 (二)融合教育类课程设置不足。目前,随着各类特殊儿童在普通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等的人数的不断增加,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需要迫切提升。而在以往,由于普通学校中的教师普遍缺乏特殊教育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当面对班级中的那些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时,就显得力不从心,缺乏有效的教育措施,从而导致教育效果不明显,甚至出现“随班就坐”“随班混读”的情况。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是培养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主要部门,理所应当为随班就读质量的提升竭尽所能,但是从现在的一些高校特殊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来看,无论是从课程设置的数量,还是从所占学时比重来看,都显得有些薄弱。这表明,在高校的融合教育课程设置中,还缺乏面向普通学校中特殊学生学习这一方面的趋向,或者说还不够明显。
(三)实习、见习等实践环节主要偏重于特殊教育学校、机构。许多院校特殊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的去向都很明确、清楚,主要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各类康复训练机构、社区、残疾人事务管理部门、医院、普通学校等。在专业目标的内容表述中可以看到包括了普通学校在内,彰显了培养特教人才的综合化、融合化的倾向和意识。但是,在平时组织安排学生进行的各种实践环节中,包括各种见习、实习等,学生主要集中在一些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各种特殊教育机构中。而真正能够进入普通学校辅读班和资源教室等的还是比较少见。这种实习、见习模式也会对学生的专业方向意识产生影响,强化了对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等的就业趋向,对普通学校关注不够。同时也由于实习场景限于在特校和机构等这类相对封闭的环境,而不是在一个融合的环境中,在一定程度上会使
学生缺乏对融合教育的直观感性认识,所学习的专业知识、技能等不能很好地服务于融合教育,契合度不高,实用性、针对性不强,不利于融合教育人才的培养。
三、“融合教育”理念对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影响
(一)提高特殊教育专业学生自身的“融合教育”道德修养。要想从事并做好融合教育的工作,就一定要提升自我道德修养水平。因为融合教育意味着人类教育走向了新的文明与进步,所以首先要有健全的人格修养。工作中要充满爱心、责任与义务、荣誉、情感培养等方面的内容,还要注意培养良好的性格。其次还要有对融合教育工作具有正确的态度,要保持对融合教育工作的热情,对学生、对家长负责任,坚持、合作等良好的工作态度,这些都是开展融合教育的重要保障。
(二)树立特殊教育专业学生自身的“融合教育”理念。提倡融合教育的基本理念,确信融合教育是实现人权和教育机会均等的基本保障。融合教育学校的教师与其他普通学校的教师相比,要更加具有宽广、包容、接纳的态度,当他们面对班级里不同特征和需求的学生时,要能真正从内心深处正确的面对这些儿童、积极关注和接纳这些儿童,在他们的内心中应当是公平的对待所有的学生,尽管这些儿童在某些方面会表现出一定的特殊性。总之,融合教育强调为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所有儿童提供适当的、平等的教育,坚决反对排斥和歧视。融合教育主张面向所有学生,学校应成为每一个儿童获得成功的家园,在此前提下学校应该关注学生的多样性与独特个性。实践证明,教师对待儿童的态度会对教育教学的效果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主要体现在教师是否能够给予学生充分的尊重,真诚的对待学生,并秉持公正的理念平等的与学生进行交流对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