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法》与《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法》关系协调之探
讨——以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为视角
马忠法[1];吴松浩[2];
【期刊名称】《海关法评论》 【年(卷),期】2010(000)001
【摘要】海关法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都会涉及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查事宜,由于历史原因,两部法律在相关规定方面存在严重冲突,给实际工作带来一些不便。汕头市发生的两起案例便是例证。其中最大的冲突是:海关法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拆进出口物品;而检疫法规定,未经其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物品从运输工具上卸离。两部法律效力等级相同,两个机构同属国务院部级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少地方,各自行政,谁也不先向对方提出许可请求,结果是:要么进出口商利益受损,要么是进出口商钻法律漏洞,将有潜在威胁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输入国内或输出国门;不论是何种情况,都给国家或当事人带来损失。为此,两部法律需要修订或以其他方式协调好彼此关系,以共同维护国家利益,方便当事人的进出口事宜。 【总页数】26页(P.252-277)
【关键词】海关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 【作者】马忠法[1];吴松浩[2];
【作者单位】[1]复旦大学法学院;[2]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922.295 【相关文献】
1.以植物检疫视角论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完善 [J], 王健超; 张强
2.国家调整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商品范围 [J],
3.浅谈中国特色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体系中的公共关系 [J], 赵祥平; 张霞; 董志珍; 王作佳; 栾慎顺
4.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体现国家主权 [J], 朱艳 5.建立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体系的思考 [C], 顾忠盈; 周明华; 吴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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