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5]126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0.27 【实施日期】2015.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洛政办〔2015〕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10月27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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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洛
发〔2014〕14号),设立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加强应急、督查、调研、信息等服务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市政
府重要会议讲话等文稿。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
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文
秘工作。
(四)具体承办或指导办理市政府工作周报。
(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
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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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
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九)负责全市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
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
(十)负责全市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
提出建议。
(十三)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组织、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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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22个内设机构。
(一)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国务院、省、市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国务院、省、市领导批示件、交办事项的专项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
内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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