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平·公正
序号 条款名称 供应商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说明和要求 若有疑问,请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人 13 1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采购人说明澄清 间. 的时间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所有投标供应商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分包 本项目投融资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建设工程部分可依法进行分包) 13 14 15 16 构成磋商文件的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其他文件 成部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 2015年XX月XX日9:30(北京时间) 时间及磋商时间 磋商有效期 磋商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通过转账的形式最迟于磋商截止日前一天(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至指定账户 户 名: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7 磋商保证金 开户银行: 账 号: 保证金缴纳后请及时登录会员系统,将系统提示已收到的保证金和具体项目进行关联绑定,系统将提示“已绑定”(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业务操作手册) 18 19 20 备选方案 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份数 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竞标人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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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21 22 23 24 25 条款名称 响应文件的装订 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 说明和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封面 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的标注 样 响应文件密封袋 的标注 递交响应 文件地点 磋商时间和地点 项目名称、编号、竞标人名称、年月日.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开标 室 磋商时间:同竞标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采购限价为10% 26 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是采购人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予以拒绝.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见索即付保函; (2)履约保证金为投资估算的10% .履约保证金可以根据项目投融资进度 计划按项目前期、建设期、维护移交期分阶段提交; (3)缴纳时间:按照合同条件约定提交,首次履约金于合同签订前支付;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项目投资进度 分阶段退还; 27 履约保证金 (5)成交人必须保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相关单位的工程进度 款支付,须按相关工程合同的约定执行,不得违约拖欠.不会因与供料商、农民工之间结算纠纷而影响工程进度 和工程质量; (6)成交人保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如有拖欠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按XX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因成交人拖欠工人工资引发的一切争议及劳动部门惩罚,由成交人负责.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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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2、项目名称
XXXXXXXXXX.
3、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 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4、竞争性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中标代理服务费由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6、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 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 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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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文件说明
1、概述
1.1 本磋商文件阐明了 供应商所需提供项目范围和项目磋商的程序,是本次采购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发生影响竞争、响应文件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不限于): 1.1 竞争性磋商公告; 1.2 竞争性磋商须知; 1.3 采购项目需求书; 1.4 合同主要条款; 1.5 附件.
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3.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 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所有供应商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3.3 磋商文件有多次澄清或修改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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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并标注响应文件页码后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缺少任何一项证明文件,供应商将承担其响应文件无效的风险:
1.1.1商务部分主要内容: (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供应商资料(包括供应商单位基本情况表、企业情况简介、项目负责人任命承诺书等);
(7)供应商资格声明及证明文件; (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1.2技术部分主要内容:
(1)项目管理总体目标及项目投融资管理方案; (2)投资人投资计划书; (3)投资人投资资金结构安排;
(4)项目重点难点处理及合理化建议和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2 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将所有书面材料以 A4 幅面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 2、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本章“1、响应文件的组成”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文件格式可参考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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