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就是根据工程要求、结构形式和施工条件来确定各组成材料数量之间的比例关系。常用的表示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以1m混凝土中各项材料的质量表示,如某配合比:水泥240kg,水180kg,砂630kg,石子1280kg,矿物掺合料160kg,该混凝土1m3总质量为2490kg;
另一种是以各项材料相互间的质量比来表示(以水泥质量为1),将上例换算成质量比为:水泥∶砂∶石∶掺合料=1∶2.63∶5.33∶0.67,水胶比=0.45。
1.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基本要求
市政工程中所使用的混凝土须满足以下五项基本要求:
(1)满足施工规定所需的和易性要求; (2)满足设计的强度要求;
(3)满足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的耐久性要求; (4)满足业主或施工单位渴望的经济性要求; (5)满足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生态性要求。 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三个参数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实质上就是确定胶凝材料、水、砂和石子这四种组成材料用量之间的三个比例关
3
系:
(1)水与胶凝材料之间的比例关系,常用水胶比表示;
(2)砂与石子之间的比例关系,常用砂率表示; (3)胶凝材料与集料之间的比例关系,常用单位用水量(1m3混凝土的用水量)来表示。
3.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步骤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步骤包括配合比计算、试配和调整、施工配合比的确定等。
(1)初步配合比计算
1)计算配制强度(fcu,o)。根据《普通混凝
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规定,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①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小于C60时,配制强度应按下式确定:
fcu,o≥fcu,k+1.645σ
式中 fcu,o——混凝土配制强度,MPa;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这里取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值,MPa;
σ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②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不小于C60时,配制强度应按下式确定:
fcu,o≥1.15fcu,k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σ应根据同类混凝土统计资料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fcu,i——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混凝土第i组试件
n?1n???fi?12cu,i2?nmfcu的强度值,MPa;
mfcu——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混凝土n组试件的强度平均值,MPa;
n ——统计周期内同品种混凝土试件的总组
数。
当具有近1个月~3个月的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资料,且试件组数不小于30时,其混凝土强度标准差σ应按上式进行计算。
对于强度等级不大于C30的混凝土,当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值不小于3.0MPa时,应按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取值;当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值小于3.0MPa时,应取3.0MPa。
对于强度等级大于C30且小于C60的混凝土,当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值不小于4.0MPa时,应按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取值;当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值小于4.0MPa时,应取4.0MPa。
当没有近期的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强度资料时,其强度标准差σ可按表6-3取值。
混凝土强
度标准差σ值 表6-3 混凝土强度等级 σ(MPa) 4.0 5.0 6.0 ≤C20 C25~C45 C50~C55 2)计算水胶比(W/B)。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60时,混凝土水胶比应按下式计算:
W?afb?Bfcu,o+?a?bfb
式中 αa、αb ——回归系数,回归系数可由表6-4采用;
fb ——胶凝材料28d胶砂抗压强度,可实
测,MPa。
回归系数αa
和αb选用表 表6-4
系 数 αa αb 碎 石 0.53 0.20 卵 石 0.49 0.13 当胶凝材料28d抗压强度(fb)无实测值时,其
值可按下式确定:
fb=γf·γs·fce
式中 γf、γs——粉煤灰影响系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按表6-5选用;
fce ——水泥28d胶砂抗压强度,可实测,
MPa。
粉煤灰影响系数γf和
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γs 表6-5 掺 量(%) 0 10 20 30 40 50 粉煤灰影响系数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γf) 1.00 0.85~0.95 0.75~0.85 0.65~0.75 0.55~0.65 — 系数(γs) 1.00 1.00 0.95~1.00 0.90~1.00 0.80~0.90 0.70~0.85 注: 1.采用Ⅰ级、Ⅱ级粉煤灰宜取上限值; 2.采用S7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宜取下限值,采用S9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宜取上限值,采用S10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宜取上限值加0.05; 3.当超出表中的掺量时,粉煤灰和粒化高炉矿
渣粉影响系数应经试验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