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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脑配备与管理规定
鉴于目前公司所属各项目在电脑配备及管理方法上存
在差异,执行效果各不相同,为了加强公司电脑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提高电脑利用率,从而更好地为办公服务,经公司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部分项目领导共同研讨,决定实行“项目电脑标准配备”与“职工自购电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 项目部电脑标准配备 (一) 电脑管理依据及流程
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办法》 流程:
1、单件价值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电脑 科室/项目部申请购置→公司办公室及领导审批同意→项目部购置→项目部及公司办公室、计算机中心验收→公司财务科办理会计手续→公司办公室及项目部建立台帐→保养、修理、更新→处置(转让、报废、毁损、遗失、内部调拨)
2、单件价值2000(含2000元)~5000元的电脑 (1)公司科室管理流程同上
(2)项目部管理流程:项目部申请购置→公司办公室审批同意→项目部购置→项目部自行组织验收→项目财务部办理会计手续→公司办公室及项目部建立台帐→保养、修理、更新→处置(转让、报废、毁损、遗失、内部调拨)
(二)配置标准
1、公司领导及科室领导均配置笔记本电脑,以方便流动办公。开发科、技术质量科、施工管理科视情况可增加1~2台笔记本电脑,其余职工均配置台式电脑。
2、项目部项目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可配置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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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总经、总会职位的,经营部、财务部可视情况予以配置一台笔记本电脑,其它职能部门按如下数量配置台式电脑。
经营:1~2台 财务:1~2台
工程部门(含测量、质检):3~6台 安全:1台 试验:2~3台 行政:1~2台 材料:1~2台
3、各项目配备的电脑品牌应统一,价格控制如下:笔记本电脑不超8000元/台;台式电脑不超4000元/台。项目部不得擅自购买价格超限的电脑,一经发现将予以项目经理及经办人各罚款500元。
4、购置前,各项目应向公司办公室上报整个项目电脑配置的总体计划,经批复后,可自行分批购置。
(三)管理机构及人员
全公司的电脑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总负责,计算机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及公司机关的电脑购置与管理;各项目设置一名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电脑管理,有关事宜均通过该管理人员与公司办公室联系。
(四)保养、维修、更新
1、公司计算机中心及项目部计算机管理员分别负责机关及项目电脑日常保养、维修工作。
2、正常更新期限为:笔记本电脑5年,台式电脑3年。如发生毁损或遗失的,使用者需个人承担余下未提折旧。
(五)电脑使用者中途调离 1、公司内部流动
(1)台式电脑采用“人离机留”的方法;
(2)笔记本电脑采用“机随人离”的方法,同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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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办理调拨手续;
2、调离公司一律不得带走电脑。 (六)处置电脑的几种情况:
1、完工项目:一律不允许私自出售、转让。需上报处置方案,待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批复后执行,相关手续按照《厦门公司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办法》办理。
2、毁损、遗失:由使用者写出书面报告,公司办公室核实原因后,提出对相关责任人处罚的意见,项目部须遵照执行。
(七)考核
各项目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管理,管理有台帐、有记录。公司主管部门每年对各项目的行政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考核结果给予通报。
二、 职工自购电脑补助
该方法为选择执行项,项目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执行职工自购电脑补助。
(一) 补助的目的、原则
为了完善项目部的电脑配备,公司对项目部分技术人员自行购买的电脑实行补贴的方式,便于提高工作效率。各项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各岗位工作内容,核定该项目应享受补贴的具体人员,集中上报公司,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申请电脑补助事宜。
(二) 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各项目在职的正式职工和社聘工,主要是技术人员。项目领导的电脑均由项目统一配置,一律不享受补助。项目职工购买电脑后,凭发票每人每台一次性给予1800元的补贴款。职工个人购买笔记本电脑在规定的使用年限5年内只允许领取一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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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补助申请程序:
项目部电脑管理员负责填写《职工自购电脑补助申请表》,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获批后职工自行购置电脑,由项目部电脑管理员验收并收集发票集中报销后统一发放补助(所有发票均按每人每台1800元报销)。项目补助发放完毕,由电脑管理员填写《项目补助电脑汇总表》,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四)补助条件:已享受补助的个人电脑必须确保项目办公的正常使用,不能因为电脑功能不足而影响工作。笔记本电脑的使用年限为5年,电脑必须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后方可更新并再次申请补助。
(五)实行补贴购置的电脑,软硬件使用损耗、维修、维护、升级等费用由个人负责,项目如有统一安装的软件除外。
(六)享受补助的电脑中的工作文档、影像等业务资料,各项目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拷贝交公司各职能部门保管留存。如有人事调动,应先移交其电脑中存放的业务资料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七)如职工自享受补助起工作时间不足两年的,调离
公司需交回补助款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三、本规定下发前已实行个人购买电脑项目给予补助的项目,补助发放时间截止到12月份,从2010年1月份开始按照本规定执行。同时,在重新申请一次性补助时应扣除已经发放的月补贴总金额。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五、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职工自购电脑补助申请表 2、项目补助电脑汇总表
二OO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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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职工自购电脑补助申请表
上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序号 申请人姓名 职工 类别 专业/学历 任职部门 及岗位 备注 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公司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可编辑